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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业务员宣导版15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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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8/20(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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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介绍 鑫账户 万一 2021-08-13 目 录 一、鑫账户出台背景 按监管要求,7月1日起总公司将停办国寿瑞盈两全、金账户年金保险等13款万能险产品,其中涉及个险渠道的有5款产品,停办后个险渠道原有五款万能险产品将统一升级为一款产品,即国寿鑫账户。 二、鑫账户产品综述 鑫账户升级主要是为了合规性改造,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现有影响,因此产品形态基本保持不变,以实现新老转换平稳过渡,具体形态如下: 三、鑫账户保险责任 若本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照申请的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申请的生存保险金不得超过申请当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 生存保险金 三、鑫账户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按本合同约定自动转入的保险费之和的120%,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两者之和的120%; 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按本合同约定自动转入的保险费之和,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三、鑫账户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条第二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再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四、鑫账户与金账户对比变化 五、鑫账户亮点 费用全免 万一 五、鑫账户亮点 给谁买, 都是给自己买! 五、鑫账户亮点 五、鑫账户亮点 扣除已给付年金返还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值 所交保费120%(需扣除给付年金的120%)或现金价值较大值 所交保费120%+现金价值 或现金价值的2倍 五、鑫账户亮点 延续万能, 收益更高! 三、鑫账户实务操作 1、目前,“鑫账户”不能单独销售,仅允许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铂金版)、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典藏版)、国寿颐享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等六款产品(以下简称“福禄鑫尊等六款产品”)与“鑫账户”捆绑销售。 2、 目前,暂不允许其他返还型分红险与“鑫账户”组合投保,公司将在“鑫账户”正式上线后,酌情考虑适时开通部分返还型分红险与“鑫账户”的捆绑权限。 3、“鑫如意”等六款产品与“鑫账户”进行捆绑销售的国寿e家计划书、利益演示和电子投保系统已同步上线,各单位今日起按照常规流程正常投保即可。 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