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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常用附加险产品学习40页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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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2710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PT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2/8/16(发布于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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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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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附加险产品介绍 01 常用附加险 02 产品组合案例 03 销售支持政策 目录 contents PART ONE 常用附加险 1、附加个人(2014)意外伤害保险 (388) 2、附加高额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389) 3、附加(2014)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B)(507/508) 4、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B)(726/727) 5、附加2016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B)(540/541) 6、附加2016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A/B)(552/553) 7、附加康健华贵A款医疗保险(5631) 常用附加险名录 (一)附加个人(2014)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间 投保范围 1年,(最高可续保至65周岁) 满16周岁——不满66周岁 保险金额 最低投保保额为5 万元,且不得超过主险基本保额的10 倍。 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保额X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保额-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二)附加高额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间 投保范围 1年 18周岁——65周岁,最高可续保至70岁 保险金额 按份销售,各交通工具每份保额右表: 保险责任 (二)附加高额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按伤残程度等级赔偿。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该项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给付比例 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后,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情况进行残疾鉴定,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二)附加高额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责任 2.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公司按该项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3.特定节假日关爱保险金: 在特定节假日期间遭受飞机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或身故,且公司已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将同时给付特定节假日关爱保险金,金额为本次给付意外伤害残疾、身故保险金的50%。 (三)附加(2014)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B) 保险期间 1年(每5年保证续保,最高续保年龄65周岁) 30天—65周岁,未参加公费医疗,投保A款,参加的投保B款 单张保单最低保险金额:5000元,且30天-15周岁单张保单最高保险金额为2万元; 保险金额 投保范围 保险责任 对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所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分别按下列情形承担保险责任: (三)附加(2014)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B) 保险责任 A款: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100%; B款: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100%;如在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但未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获得针对该次医疗费用的补偿或赔偿的,免赔额仍为100元,但赔付比例仅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