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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质量监督员诚聘活动方案聘任原则条件12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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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8/12(发布于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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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社会质量监督员诚聘活动方案 评聘背景 作为特殊的金融服务机构,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的提高有赖于全社会各层次人群的参与。为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外部服务质量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和客户满意度,**保险青岛分公司特开展“服务质量监督员”诚聘活动,旨在通过社会的共同监督,实现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增强客户体验感,在岛城寿险市场营造安全透明的保险消费环境。 万一 公平 公正 公开 评聘原则 评聘条件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愿、无偿地履行服务质量监督职责; 年龄在25周岁—55周岁为宜; 公司忠实客户(兼顾高端客户和普通客户)或关心公司发展等准客户;监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领导等; 职业或行业涵盖消协、保险同业公会、代理合作银行、新闻、律师、教师、居委会、个体等公众性行业人员。从事工作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了解保险行业、具备一定的保险知识,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能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熟悉当地情况,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服务质量监督员拥有的权利 任期内监督员具备对公司服务质量提供建设性意见的建议权,对于公司予以采纳的建议,可给予监督员相应奖励; 任期内监督员有了解公司动态等相关信息的知情权,分公司应通过邮寄公司客户服务报、发送短信、客户回访及现场交流等方式及时向服务监督员传达公司动态。 服务质量监督员履行的义务 负责对公司客户服务平台、流程、项目等进行监督,并负责了解、收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参与公司组织的3·15维权系列活动及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活动等; 参与消协和分公司之间投诉协调案件的解决。 聘任期限 由公司颁发相应的聘书为准。 1年 (一)策划阶段 时间:2月27日前 内容:各部门机构落实《**保险服务质量监督员管理办法(试用版)》,本着自愿举办、自行组织,分公司配套资源支持的原则,根据客户及员工队伍实际情况自行策划组织,举办服务质量监督员诚聘活动,并在规定日期前完成候选人信息征集工作。 评聘活动安排 万一 (二)审核阶段 时间:3月7日前 内容:各部门机构将举办需求及候选人信息上报分公司,客 户服 务部在3月7日前完成各部门及机构上报信息(须含活动形式、流程、拟聘任社会监督员人数)的审批工作,同时,通过电话回访、机构调研等方式,逐一核实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根据具体情况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服务质量监督员10人,并将筛选的结果反馈上报。 评聘活动安排 万一 (三)表彰阶段 时间:3.20日前 内容: 各部门机构组织相关活动,对评选出的质量监督员进行聘任,颁发奖品和聘书。分公司配发统一的聘任证书、相关礼品,其他费用由机构自行承担。 评聘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