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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金穗1号年金保险保障计划产品简介11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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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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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农银金穗1号年金保险保障计划 【农银金穗1号年金保险保障计划】是农银人寿推出的首款费改分红产品,具备即交即领、年年返还的特点,返还的年金和分红将自动进入万能账户中进行累积生息实现财富的二次增值。对于万能账户中的资金您可以选择随时领取也可以按照自身需求选择高性价比的重疾保险和防癌保险,订制专属的健康保障。【农银金穗1号年金保险保障计划】由【金穗1号年金保险(分红型)】和【农银附加财富宝终身寿险(万能型)】组成,同时可附加【农银附加同悦重大疾病保险】或【农银附加同康防癌疾病保险】。 风险提示:【农银金穗1号年金保险(分红型)】为分红保险,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农银附加财富宝终身寿险(万能型)】为万能保险,其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产品简介: 1. 即交即领: 保单生效日当天,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20%或18%作为首笔生存金。 2. 年年返还: 每年可固定领取基本保险金额20%或18%的生存金直至99岁,财富规划一步到位。 3. 累积增值: 生存金和红利自动进入附加万能险账户累积增值,且保证收益并可根据需要随时领取。 产品特色 4 订制健康: 客户可依据自身需求,通过附加万能账户订制高性价比的重大疾病以及防癌保险。 5传承财富: 身故保险金返还不低于所交保费,保证资金安全,传承财富,传递爱。 6资金灵活: 在您急需用钱之时,保单贷款金额可达现金价值的90%,有效缓解您的燃眉之急。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3年;5年;10年 保险期间:保至100周岁 自本主险生效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前的最后一个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将按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下表所对应的比例给付生存金: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满期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生存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主险合同的全部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相比较大者以及附加万能险合同的账户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主险合同的全部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相比较大者以及附加万能险合同的账户价值的120%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180日内(含第180日)首次罹患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退还本附加险已交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合同生效180日后(不含第180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给付保险金额,本附加险合同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本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为上限。 可选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注:上述责任适用于【农银附加同悦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期间至70周岁。 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180日内(含第180日)首次罹患条款定义的癌症,退还本附加险已交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合同生效180日后(不含第180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条款定义的癌症,给付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注:上述责任适用于【农银附加同康防癌疾病保险】,保险期间至70周岁。 2、癌症保险金 注:上述责任适用于【农银附加同康防癌疾病保险】,保险期间至7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