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 4-09-07-02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 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 家,制定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 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 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从业人 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 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 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 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的影响,完善了技能要求和 相关知识要求。 ——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 工作的需要。 ——顺应时代和社会要求,强化化工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 要求。 三、本《标准》本职业主要起草单位为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参与起草单位 为北京联合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主要起草人有:袁騉、 李曙光。参与起草人员:戴戎、李椿方、董玉梅、陈亮。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有 限公司、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云天化石化有限公司、碧水蓝天环境科学研究 院(聊城)有限公司、大连新润恒基水务有限公司、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 聊城市城市水务集团、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审定人员有:王凯、 鲁长征、陈春江、丁学志、程继增、杨文俊、刘涛、高君、刘成、杨建华、沈磊、 刘东方、刘佩田、张璇、张晨光。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北京市 工业技师学院、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鲁西集团有限 公司、云南云天化石化有限公司、碧水蓝天环境科学研究院(聊城)有限公司、 大连新润恒基水务有限公司、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城市水务集团、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及荣庆华、葛恒双、王小兵、 张晓燕、许可等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 .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 1.2职业编码 4-09-07-02 1.3职业定义 从事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处理、利用和处置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且部分在高温或高处作业,存在一定的烟尘、粉尘、噪声及 化学品。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判断、计算及表达能力,空间感强、四肢灵活,动 作协调,听觉、嗅觉较灵敏,视力、色觉良好。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①工作 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①相关职业:化工总控工、矿石处理工、石灰煅烧工、炭素煅烧工、生活垃圾处理工等,下 同。 4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 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