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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状元郎教育年金保险开发背景产品介绍特色19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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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7/23(发布于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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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富德生命状元郎教育年金保险 产品上市宣导 富德生命状元郎教育年金保险 开发背景 产品介绍 产品特色 目 录 01 开发背景 01 开发背景 国 家 政 策 市 场 需 求 随着人口老龄化,人口红利逐渐消 失,国家开放二胎政策,允许适婚年龄 的夫妻在婚后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家庭 生育意愿加强。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发 展,孩子需要更优质的教育,教育成本 不断攀升。 目前,我司银保渠道较少有专门用于 少儿教育金的产品,产品体系需完善。 02 产品介绍 产品介绍 说明:若投保人发生了变更,对于变更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关爱金责任。 保险责任 1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的有效期内,我们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教育金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至24周岁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将在每个对应的保险合同周年日给付一笔相同金额的教 育金,共7笔。在保险期间内,累计教育金的总金额等于“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保险期限-交费期间)×4%”。 其中,“保险期限”等于“30-投保时被保险人周岁年龄”。 二、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 终止。 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二者的较大 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四、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不含猝死),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 或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65周岁,我们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或被鉴定为全残之日起应交的续期保险费,已豁免的保险 费视同已经交纳,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保险责任 2 五、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关爱金 若投保人于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不含猝死),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65周岁,我们依照下列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投保人意 外身故或全残关爱金: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至24周岁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将在每个对应的保险合同周年日额外给付一倍的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教育金,共7笔。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额外给付一倍的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投保人发生了变更,对于变更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投保人意外身故或 全残关爱金责任。 被保险人及投保人发生本主险合同所定义的全残,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 鉴定。若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故意自伤;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至8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因上述第一款第3至8项情形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不予豁免保险费,并且不予给 付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关爱金: 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投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