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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乐享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解析29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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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7/17(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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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乐享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解析 目录 产品要素 卖点解读 产品责任剖析 运营规则 投保示例 乐享金生保险产品计划构成 成人专属 产品要素 1年/3年/5年/10年/20年 生存年金/特别生存年金/祝寿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保险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每个保单年度按照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悦活之乐安心享 产品特色 颐养之乐岁岁增 寿辰之乐任性享 自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每个保单年度按如下方式给付一次特别生存年金: 特别生存年金=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该保单周年日止已经过的完整保单年度数×10%。 您可以选择将被保险人70、80或105周岁其中一个年龄作为祝寿保险金领取年龄,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祝寿保险金领取年龄一旦确定,不得变更。若被保险人于年满保险合同约定的祝寿保险金领取年龄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照该保单周年日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祝寿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祝寿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万能护航 投保人豁免 交费方式多样 已交保费 逐年递增 最早70周岁可以领取祝寿保险金(金额为累计已交保费) 61周岁开始,特别生存年金逐年递增10% 附加豁免保险费E款疾病保险(60种重疾/全残/身故豁免) 1年/3年/5年/10年/20年 优享相伴年金保险(万能型) 五大产品亮点 四大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 年满105周岁 产品责任 每年给付一次 基本保险金额 产品责任 61周岁 每年递增10% 每年给付一次 产品责任 70/80/105 一次为限 累计已交保费 产品责任 祝寿和身故只能领取一项 Max(累计已交保费,现价) 产品责任 保险责任小结 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 1倍基本保额 自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 特别生存年金=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该保单周年日止已经过的完整保单年度数×10%) 受益人:投保人 受益人:投保人 受益人:投保人 养老属性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18周岁(含)至55周岁(含) 交费年期及最低保费限制见表,交费期满不得超过60周岁,保费必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 本险种不累计被保险人风险保额 本险种可附加的附加险: 本产品选择10/20年交费的,可以附加附加长期意外伤害,最低保额5万,最高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年交保费的20倍,投保本附加险不得同时投保附加意外伤害B。 本产品选择10/20年交费的,可以附加附加意外伤害B,最低保额5万,最高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年交保费的20倍,投保本附加险不得同时投保附加长期意外伤害。 本产品选择10/20年交费的,可以附加附加意外医疗B/C。 3周岁(含)-17周岁(含)被保险人,可直接附加于主险,每单保额不得超过主险的年交保费,且最高限1万元。 投保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