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65.020.99 B 11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951—2020 农田土壤镉和莠去津复合污染原位钝化修复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in-situ immobilization remediation of cadmium and atrazine in farmland soil 2020 - 08 - 18发布 2020 - 10 - 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旭、徐应明、黄青青、赵立杰、梁学峰、王林、孙约兵。农田土壤镉和莠去津复合污染原位钝化修复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土壤镉和莠去津复合污染原位钝化修复的要求、测定方法和修复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pH小于8.5的碱性旱地潮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17141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23200.1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T 23739 土壤质量 有效态铅和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镉污染 cadmium pollution 工业或采矿业等产生的含镉废弃物残留于土壤中,未发生转移,进而在土壤中长期富集。 3.2 莠去津污染 atrazine pollution 莠去津施用到土壤中后,没有全部被植物吸收和转移,未被利用的部分在土壤中富集、固定。 3.3 原位钝化修复 in-situ immobilization remediation 不经挖掘,直接在污染场地使用化学固化/稳定化方法就地修复污染土壤的技术。 4 要求 4.1 海泡石 海泡石表面积、pH、密度、Mohs硬度和吸水率分别为22.7 m2/g、10.1、2.1 g/cm3、2.2和180%。使用前经检测应不含镉和莠去津。 4.2 生物炭 生物质原料在缺氧条件下550 ℃~600 ℃热分解6 h~8 h形成生物炭,其表面积为62.1 m2/g,平均粒径为0.15 mm,孔隙体积为0.03 cm3/g,平均孔径为3.6 nm,含碳量为45.4%,pH为8.5。使用前经检测应不含镉和莠去津。 4.3 翻耕机 可将30 cm深的土层铲起、打散、疏通,使土地平整松散,便于土壤和修复材料充分混匀。 5 污染物的测定 5.1 镉的测定 土壤中镉的含量应按照GB/T 23739和GB/T 17141规定的方法测定,作物中镉的含量应按照GB 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 5.2 莠去津的测定 作物中莠去津的残留量应按照GB 23200.113规定的方法测定,土壤中莠去津的残留量应按照GB 23200.113规定的方法测定。 6 修复技术 6.1 土壤背景调查 对土壤类型、pH以及土壤中镉和莠去津含量进行检测。 6.2 技术步骤 6.2.1 清除土壤异物,利用翻耕机疏松深度为30 cm的土壤表层,使土壤平整松散。 6.2.2 根据土壤中镉和莠去津的含量情况,在土壤表层均匀撒施海泡石和生物炭,两种修复材料的施用量见表1。 表1 土壤中镉和莠去津含量与海泡石和生物炭的施用量对照表 镉和莠去津含量范围 mg/kg 修复材料施用量 t/hm2 海泡石 生物炭 0<镉含量≤0.6 0<莠去津含量≤1.25 10 20 1.25<莠去津含量≤2.5 10 40 2.5<莠去津含量≤5 10 100 0.6<镉含量≤4 0<莠去津含量≤1.25 20 20 1.25<莠去津含量≤2.5 20 40 2.5<莠去津含量≤5 20 100 6.2.3 使用翻耕机再次对土壤进行翻耕,深度30 cm,使土壤与修复材料充分混匀。 6.2.4 浇透水,使水面没过土壤表层,使修复材料与土壤充分平衡。 6.2.5 30天后正常种植农作物,浇水、施肥、施药等田间管理措施均以常规方式进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