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ICS65.020.99B00DB21备案号:辽宁 省地方 标准 DB21/T 2624-2016 出口板栗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 控制规范 2016-04-27发布2016-06-27实施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21/T2624-2016前言本标准是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丹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窑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起草人:王宏宇、张吉良、王海燕、吴宏伟、邱占奎、娄丽、郭雨时、郑鹏宇、林天闻、高世光、张勇、金戈辉、郝陶光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地方标准。IDB21/T2624-2016出口板栗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出口板栗区域化基地管理中对区域化基地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文件与生产过程的控制要求及评价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板栗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管理和认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8407.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GB/T 20014.2-2008 良好农业规范 第2部分: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GB/T 20014.5-2008 良好农业规范 第5部分: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NY 391-2013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 5295-2004 无公害食品 产地环境评价准则DB21/T 1747.2-2009 出口蔬菜水果区域化基地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第二部分 生产过程控制与管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农业化学投入品Agricultural Chemical Input Product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使用或添加的化学物质,包括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农用生产资料产品。3.2区域化Regionalization由区域组织建立并实施板栗种植区域化管理体系包含的所有活动。3.3种植区域化基地multiple planting base在一定地理范畴(或行政疆域)内,由农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的板栗种植区域面积达到十万亩以上的地域,一般由多个单元基地构成。1DB21/T2624-2016一般情况下,实施区域化管理的地理范围是以乡(镇)或乡(镇)以上行政区域,并且在一个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辖范围内。3.4单元基地 single plant base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分别或联合经营管理的种植面积超过100亩以上的连片种植地块。3.5区域化基地分类classification of multiple planting base3.5.1一类区域化基地是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一类区域化基地控制指标,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审定批准的出口生产区域化基地,其产品安全卫生质量完全符合国际通用生产操作规范与标准。3.5.2二类区域化基地是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二类区域化基地控制指标,并获得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审定批准的出口生产区域化基地,其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符合国际通用生产操作规范与标准。3.5.3三类区域化基地是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三类区域化基地控制指标,并获得当地检验检疫机构与农业主管部门审定批准的出口生产区域化基地,其产品安全卫生质量基本符合国际通用生产操作规范与标准。3.6流通服务 distribution and reclamation service本标准特指农业化学投入品的控制体系,包括农用化学投入品的统一配送、乡村连锁经营店的统一销售与回收管理。3.7文件 document本标准(DBXX/TXXXX-2014)定义的文件系指引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与管理体系手册、制度和相关技术资料的统称。3.8生产过程 course of production本标准是指板栗的种植、田间管理、加工销售及相关生产流通环节所涉及到的流通服务与管理工作。3.9农产品生产记录 production record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农产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对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