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2017甬 DX-17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green building evaluation in Ningbo2017-12-18 发布2018-01-01实施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green building evaluation in Ningbo2017甬 DX-17主编单位:宁波华聪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建园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宁波轨道交通绿城置地有限公司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01月01日参编单位:参加单位:批准部门:实施日期: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甬建发〔2017〕197号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房产建设、设计、节能评估、审图、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我市绿色建筑的评价和标识工作,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14、《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33/1092-2016、《宁波市绿色建筑设计实施细则》2016甬 SS-01等标准细则,在总结我市绿色建筑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由宁波华聪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主编的《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已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 2017甬DX-17,自2018年 1月1日起执行,相关文本可在宁波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网()下载;原《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14甬 SS-01同时废止。本实施细则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编制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具体解释。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