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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60 A 20 DB3212 泰州市地方标准 DB3212/T 1019-2020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规范 Long-term management standard of agricultural trade market 2020-08-24发布2020-08-26实施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12/T 1019-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泰州市高港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泰州市菜篮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港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 办公室、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市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世生、蒋加华、朱伟、田志明、朱杰、帅明、陈娟、徐忠华。 I II DB3212/T 1019-2020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长效管理原则、职责分工、长效管理要求和结 果运用。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区农贸市场的长效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A 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DB3212/T 2025-2017泰州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DB3212/T 1009-2020农贸市场新冠肺炎防控操作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贸市场 由市场主办方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 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禽类、蛋类、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 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各类农副产品及食品经营的固定集中交易场所。 3.2 长效管理目标 通过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规范的实施,强化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 监管责任,推动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制度落实,解决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努力实现农贸市场管理规范、经营有序、服务优质,食材安全、百姓满意,始终保持良好的整体环 境。 4长效管理原则 4.1市场主体原则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农贸市场主办方是市场长效管理第一责任 人,对农贸市场建设、维护、服务、管理、创建等工作负全责。 1 DB3212/T 1019-2020 4.2属地管理原则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农贸市场属地管理,市(区)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督促农贸市场主办方落实责任。 4.3部门协同原则 市、市(区)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会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 事处)共同做好农贸市场的长效管理工作。 5职责分工 5.1市场主办方 对农贸市场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按 DB3212/T 2025和星级等次等相关规范要求开展环境卫 生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经营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 5.2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2.1组织领导 a)建立农贸市场管理领导班子,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b)定期召开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的措施、方案,帮助农贸 市场主办方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 c)组织市场主办方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品质城市等创建活动。 25.2.2周边环境 a)市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黑臭水体和暴露垃圾。 b)周边车辆停放有序,不占用、堵塞盲道和交通要道。 c)市场周边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 d)周边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 5.2.3配套设施 a)有布局合理、卫生整洁的市场公厕。 b)设置满足市场需要的停车场(位)。 c)有与市场下水管道相连接且畅通的污水管网,清运垃圾及时,无积存,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d)设置法律、法规、健康教育、公益广告等宣传栏、商品信息、违章公告等公示牌。 5.2.4履职督办 a)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属地责任。 b)对农贸市场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