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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诚百万守护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补充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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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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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鼎诚百万守护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补充规则 一、投保规则 1 保险产品:本产品为《鼎诚百万守护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单独投保,无附加险。 2 销售渠道:公司各渠道均可销售。 3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续保最高可至100周岁。 4 保险期间:1年。 5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清。 6 交费期间:1年。 二、核保规则 1 保险金额: 1.1 基本保额:本产品保险计划如下,每一被保险人仅能有一份有效的本产品。 保障计划类别 计划一 计划二 基本保险金额 200万 400万 医疗保险金年限额 一般医疗保险金 100万 200万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200万 400万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100万,床位费限1500元/天 1.2 危险保额:本产品以基本保额的1.5倍计入普通医疗险(补偿型)危险保额。 2 职业限制:同通用核保规则。 3 体检规则:无需体检。 4 财务核保、生调标准:无需财务核保及生调。 5 健康告知:详见各渠道投保单和问卷。 6 核保结论:本产品核保结论可予以除外,如参照重疾或医疗险评点需加费则予以拒保。 7 续保二核:保险期间届满时需重新投保,按照新契约进行审核。 三、保全规则 1 保全作业规则参照《鼎诚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人身保险保全作业规则》。 四、理赔规则 1 一般医疗费用保险金:合理费用减去已补偿费用减去免赔额后乘以对应比例,给付。 2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合理费用减去已补偿费用减去免赔额后乘以对应比例,给付。 3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合理费用减去已补偿费用减去免赔额后乘以对应比例,给付。 五、附则:本补充规则未尽事项参照通用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