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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附加乐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保全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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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3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2/4/22(发布于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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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泰康附加乐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保全规则 1、解除保险合同 (1) 申请时间:投保人于签收本合同之日起且未发生保险事故 (2) 申请人:投保人 (3) 业务规则: 本公司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未满期净保险费支付给投保人。 (4) 应备文件: 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以投保人姓名开户的活期结算存折或银行卡(手写户名)的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5) 变更生效日:即时生效 2、职业或工种变更 (1) 申请时间: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2) 申请人:投保人 (3) 业务规则: A、投保人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B、如同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拥有多张保单时,应同时申请变更。 C、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时,公司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未满期净保费;其危险程度增加时,公司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增收未满期净保费。若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工种不在承保范围之内,本公司有权在接到通知后解除保险合同并向客户退还合同的未满期净保费,对于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职业或工种变更之日起终止。 (4) 应备文件: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5) 变更生效日:受理日次日零时 上述规则中未涉及的其它一般保全项目的规则以公司下发的业务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