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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_756-2006轿车用高强度锻铝合金挤压圆棒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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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QC/T 756—2006(2006-07-26 发布,2007-02-01 实施)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前言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忠土、孙保良、王英姿、刘永霞、邵光杰、张恒华。QC/T 756—2006轿车用高强度锻铝合金挤压圆棒材High strength extruded forge aluminium alloy roundbar materials for passenger cars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轿车用高强度锻铝合金挤压圆棒材6A10的品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直径为5mm~100mm的高强度锻铝合金挤压圆棒材。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3191—1998 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GB/T 3199—1996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GB/T 3246.1—2000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显微组织检验方法GB/T 3246.2—2000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低倍组织检验方法GB/T 6987.3~6987.18—2001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17432—199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3 品种3.1 材料牌号高强度锻铝合金挤压圆棒材的牌号为6A10。3.2 尺寸及允许偏差3.2.1 圆棒材的直径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2 定尺、倍尺圆棒材或不定尺交货圆棒材的供应长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3191—1998中4.3.4的规定,具体供货规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规定。3.2.3 材料弯曲度:高精级的每米长度上不大于2mm,全长长度上不大于10mm;普通级每米长度上不大于3mm,全长长度上不大于15mm。3.2.4 圆棒材两端应切齐平。3.3 标记示例用6A10锻铝合金制造的,淬火人工时效状态(T6),直径为50mm的A级圆棒,标记为:棒 6A10-T6 A级φ50QC/T756-20064 技术要求4.1 化学成分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规定。4.2 力学性能室温纵向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4.3 低倍组织4.3.1 低倍试片上不允许有化合物偏析聚集、非金属夹杂物、裂纹及缩尾。4.3.2 低倍试片上不允许有分层。4.3.3 粗晶环低倍试片上粗晶环深度的要求:高精度的不超过5mm,普通级的不超过8mm,并在合同中注明。当粗晶环深度超过规定时,可检查粗晶环区的室温纵向力学性能,当性能符合本要求时允许存在。? 4.4 显微组织圆棒材的显微组织不允许有过热过烧现象。4.5 表面质量4.5.1 圆棒材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气泡、腐蚀斑点。4.5.2 圆棒材表面允许有深度不超过直径允许负偏差的压坑、擦伤、氧化色、不粗糙的黑白斑及由于矫直产生的螺旋亮条等其他缺陷,当出现起皮时,可通过修刮除去,但应保证圆棒材最小直径在允许偏差范围内。5 试验方法5.1 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圆棒材化学成分的仲裁分析方法见表4。5.2 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圆棒材的室温纵向拉伸试验方法按GB/T228—2002的规定执行。5.3 低倍组织试验方法圆棒材低倍组织试验方法按GB/T 3246.2—2000的规定执行。5.4 显微组织试验方法圆棒材显微组织试验方法按GB/T 3246.1—2000的规定执行。5.5 尺寸测量方法圆棒材直径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量具测量,长度用米尺测量。5.6 表面质量检验方法圆棒材的表面质量用目视检查,当缺陷深度难以确定时,可以打磨后测量。6 检验规则6.1 检查和验收圆棒材应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6.2 组批规则圆棒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炉号、同一状态和规格组成。QC/T 756—20066.3 检验项目每批圆棒材均应检查表面质量、力学性能、尺寸偏差和低倍组织,淬火制品应进行显微组织检验,需进行超声波探伤 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6.4 取样6.4.1 化学成分取样按GB/T 17432—1998的规定执行,其他项目取样按表5。6.4.2 室温纵向力学性能试样应符合GB/T 228—2002的规定,每根圆棒材取一个样。6.5 检验结果的判定6.5.1 化学成分、显微组织有任一试样不合格时为整批(炉)不合格,外形尺寸及外观质量采用100%检查,不合格时为单根不合格。6.5.2 当室温纵向力学性能试验有任一试样不合格时,应从该批(炉)圆棒材中重取双倍数量(不包括不合格圆棒材)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复验结果合格,则全批交货。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全批报废或由供方逐批检验,合格交货。7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质量证明书7.1 标志7.1.1 在检验合格的圆棒材上,应打上如下标志(或挂有如下标志的标牌):a) 供方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印;b) 合金牌号、规格;c) 供应状态;d) 批号。7.1.2 直径大于35mm的圆棒材,在前端要打上合金牌号、规格、状态、批号及检验印记;直径大于20mm、小于或等于35mm的圆棒材,在前端只打上合金牌号、规格、供应状态,而批号及检验印记打在标牌上;直径等于或小于20mm的圆棒材,其合金牌号、规格、供应状态、批号及检验印记打在标牌上;直径大于20mm的圆棒材,在挤压尾端打上“W”字样。7.2 包装、运输、储存直径小于50mm(T4、T5、T6状态直径小于30mm)的圆棒材应先打捆后装入衬有防水、防潮材料的包装箱内,木制包装箱重量一般不超过300kg,铁包装箱可超过300kg,最多不超过1000kg;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T4、T5、T6状态直径大于或等于30mm)的圆棒材均为裸件包装,若需涂油包装或有其他要求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其他要求应符合GB/T3199—1996的规定。7.3 质量证明书每批圆棒材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可根据供需双方协商,但至少必须注明:a) 供方名称;b) 产品名称;c) 合金牌号(包括实测结果);d) 规格及精度(包括实测结果);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