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GA 401-2002前言本标准的第 4、5、6、7章和8.1.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瑜璋、傅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401-2002消防员呼救器Firemen’s special call unit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员呼救器的定义、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员在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时随身佩带的消防员呼救器 (以上简称呼救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423.1-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 2423.2-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 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B:高温GB 2423.4-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规程试验 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GB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Ea和导则:冲击GB2423.8-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Ed:自由跌落GB 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Fc和导则:振动(正弦)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4部分:本质安全型“i”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允许静止时间permissible static time呼救器自处于静止状态起至发出预报警声响信号的时间。3.2预报警时间pre-alert time呼救器处于静止状态起至发出预报警声响信号的时间。3.3连续报警时间continuous-alert time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02-12-11发布2003-05-01实施 GA 401-2002呼吸器发出报警声响信号的持续时间。4型号呼吸器产品型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标记示例:RHJ60A5技术要求表示连续报警时间为 60 min的A型消防员呼救器。5.1一般要求5.1.1呼吸器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5.1.2呼救器应能在下列使用环境中正常工作:a)b)c)温度:—25℃~ +55℃;相对湿度:>99%;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5.1.3呼救器应设有佩带装置,并能在任意工作方位时正常工作。5.1.4呼救器的供电电源宜采用 12V或低于12V下的直流电源。5.1.5呼救器的电路和电源应为本质安全型,防爆标志 ExibⅠ/ⅡBT 4。5.2功能要求5.2.1预报警功能呼救器处于自动工作状态时,应具有预报警功能。当相对静止时间超过允许静止时间时,应发出预报警声响信号。在预报警期间,呼救器工作方位发生变化,预报警声响信号应立即解除。5.2.2自动报警功能呼救器处于自动工作状态时,当相对静止时超过允许静止时间时和预报警时间之和时,应发出报警声响信号和定位频闪光信号。在报警声响信号和定位频闪光信号应不受呼救器工作方位变化的影响。5.2.3手动报警功能呼救器处于手动工作状态时,应发出报警声响信号和定位频闪光信号相同的声响信号和光信号。在手动报警期间,报警声响信号和定位频闪光信号应不受呼救器工作方位变化的影响。 GA 401-20025.2.4低电压告警功能当供电电池的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80%时,应发出区别于预报警声响信号以及报警声响信号和定位频闪光信号的告警声响信号或光信号。5.2.5呼救器应设置“关—手动—自动”转换开关a)b)c)关——未进入工作状态;手动——进入手动工作状态;自动——进入自动工作状态。主要部件性能要求5.35.3.1呼救器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定性产品,同时应符合下列各有关条款的要求。5.3.2指示灯应采用发光二极管指示灯。5.3.3电子元器件5.3.3.1应进行三防(防潮、防霉、防盐雾)处理。5.3.3.2参数应符合最大工作电压、电流的要求。5.3.4音响器件在额定工作电压下,声及强度在距离音响器件中心 3 m远处应大于95 dB。5.3.5开关和按扭开关和按扭应灵活可靠,坚固耐用,有防误动措施并清楚地标出其功能。5.3.6外壳外壳材料应采用耐燃或不燃材料。5.4整机性能要求5.4.1允许静止时间:30 s±5 s。5.4.2预报警时间:15 s±3s。5.4.3预报警声响信号:断续声响信号或区别于报警声响信号的连续声响信号;声级强度:距离 1 m远处,≥65dB。5.4.4报警声响信号:连续声响信号;声级强度:距离 3m远处,≥95dB。5.4.5低电压告警声响信号:若采用,则该信号应区别于预报警声响信号和报警声响信号的告警声响信号;声级强度:1 m远处,≥65dB。5.4.6连续工作时间a)b)连续开机时间:≥15 h;连续报警时间:≥60 min。5.4.7质量:≤300 g(包括电池)。5.4.8外观:呼吸器结构应完整,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斑点、气泡、裂纹和伤痕。5.4.9防爆性能:呼吸器的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1-2000和 GB3836.4-2000的规定。5.4.10绝缘性能a)呼吸器正负电极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在正常使用环境条件下应不低于50MΩ。b)呼吸器正负电极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在湿热试验后不低于1.5 MΩ。5.4.11防水性能 GA 401-2002呼救器置于水深为 1m的容器内2 h,应无水渗入呼救器内。5.4.12耐气候环境性能呼救器应在表 1所规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进行各项试验,试验后应符合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