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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134号文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政策解读9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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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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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保监会134号文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 政策解读 ”“ ”“政策发文快速返还型两全、年金产品是当前各险企扩充市场份额的利器,但其产品设计中的保障属性不高。若产品返还期限短且返还金额大,公司现金流将被压制利差压缩,同时运营成本增加拉低费差,隐藏部分经营风险。去年以来监管密集出台政策引导行业回归保障,对从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进行严格限制。此次出台新政并非突然。134号发文坚持保险姓保防范金融风险坚定 回归价值政策背景三大产品设计原则 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 以国情和行业发展为实际考量; 以保险基本原理为根本。政策内容四类产品重申定位 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身故风险的保障规划; 长期年金保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长期生存金、长期养老金的积累; 健康保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看病就医等健康保障规划; 专属保险保障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支持国家实体经济发展、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等国家发展重大领域。两大主要限制政策 两全险以及年金险5年之内不得返还,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万能险以及投连险不得以附加险形式存在; 产品宣传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字样,保险产品组合应注明。 并对护理、失能、团体医疗等险种提出相关要求。保险公司需在 2017 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主力理财型产品均需进行更新换代。政策解读当前市场上两全险和年金险等理财型产品的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一般均在保单生效满1年或3年之后,即一定时期后按照首年保费或者保额的比例予以给付,部分中小险企甚至达到了首年保费的50%。 新政一出,当前的产品必须在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更新换代。”“”“万能、投连产品,不再以附加险形式存在。政策解读开门红期间销售“年金+万能险”的产品组合对客户更具吸引力,但寿险公司在设计此类产品时利润点极低,佣金就更是少得可怜。也正是这种营销策略,开门红主销产品往往呈现薄利多销冲规模的属性。 新规一出,将进一步提升保障型业务占比和新业务价值率,促进保险公司的价值转型和死差改善的进程。产品命名和宣传去“理财化”,销售产品组合需注明。政策解读为迎合消费者的心理,部分保险公司在保险产品的名字上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容易误导消费者。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了这些产品后,根本不知道自己投保的是保险产品,还以为是银行的理财产品,导致产生了一系列消费者投诉问题。 新规一出,保险公司在兼顾保险产品理财功能的同时,将会在保险保障功能上做得更深入。严惩违规者,或暂停新产品,追责总经理、总精算师政策解读《通知》特意强调了总经理、总精算师的责任,明确如果发现“保险公司违反监管规定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的方式包括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责令公司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以及追究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