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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16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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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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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重磅 2018年5月3日 银保监办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各家公司进入自查状态,大批人身险产品面临整改、停售,部分公司顶风作案,收到禁止开发新产品数月的处罚。 史称“1853事件”目标清晰 口径严格 措辞之严厉前所未有整改本次整改将全面规范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集中清理整顿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产品,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重点有四项,分别是: 1、严查违规开发产品、挑战监管底线的行为。 2、严查偏离保险本源、产品设计异化的行为。 3、罔顾公平合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4、严查以营销为噱头、开发“奇葩”产品的行为。文件还列明了“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分别从产品条款设计、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产品精算假设和产品使用管理五个方面,一共列出了52条需要自查、整改的现象。完全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贯彻“保险姓保”的具体表现。第一条:条款文字冗长,重点不突出,不通俗,不易懂,不便于消费者阅读理解第九条,条款中的重要释义不符合消费者通常理解。例如:癌症释义中未包含“原位癌”责任。第十八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对恶性肿瘤责任重的甲状腺恶性肿瘤进行单独处理,责任设计不合理,设置较低的保险金额,变相缩小产品的保障范围。第二十二条,疾病保险产品条款中不合理地约定被保险人确诊所保疾病后,需生存一定期限方可获得保险金给付。第三十四条,重疾险产品的参数调整管理办法中设置调整疾病种类及定义。以上几条,全都是重疾险最受关注的地方;这里的整改方向,完全朝着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向进行。 目前,所有重疾险都将原位癌列为轻症责任,无一幸免。百万医疗第二十四条,费用补偿性医疗保险,为追求营销噱头,在严重缺乏经验数据、定价基础的情况下,盲目设定高额给付限额,并在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终身给付限额”“连续投保”等长期保险概念,夸大产品功能,扰乱市场秩序。再以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分红、万能险为例: 第三十八条,通过可以调整投资连结型产品投资安排,使投资收益率在一定时间内为固定值,且在销售宣传时明示或暗示产品为“保证收益”,误导消费者,与投资连结型产品投资风险由消费者自行承担相违背。 第三十九条,分红型产品分红演示中使用的股东、消费者之间的分红比例,给予消费者的比例高于公司实际分红中给予消费者的分红比例,夸大分红收益,误导消费者。市场正以前所未见的方式打开无数的答案等待我们去实践和验证。首先,文件中的合理与不合理应该如何界定?如上述第二十二条中,对于疾病生存期的要求,是有生存期就不合理?还是生存期长短不合理? 另外,在重疾险方面,部分整改内容已经与现行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相违背,是否将重新修订使用规范?定义修改?第二,文件中已经数次提到“避免销售误导”如果产品整改是从设计端的源头进行规范,那么可以想见,下一步极有可能直接面向市场,对市场上的销售乱象进行肃清。第三,产品发展方向待验证大规模整改之后,产品监管进一步收严,一个可能的结果是产品同质化加剧。 内地保险市场的产品创新、迭代、进化将会如何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