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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背景责任特色投保规则费用标准32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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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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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个人税收递延型 养老年金保险 —目录—产品背景1产品责任及产品特色232投保规则及费用标准 4投保案例 1产品背景34理解名词解释税延保险,即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是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办法规定的,由符合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个人税收递延制度规定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交纳保险金的做法。个人税收递延,是指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按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额度内的收入支付税延保险的保险费,并将该部分收入所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款延迟至领取时缴纳的一种税收制度。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即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实质上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什么是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税延养老的市场到底有多大1、2017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超 过9亿人,达到9.15亿人。 2、保守按照现有企业年金参与人数2300万人,按此计算每月市场总量230亿,每年2760亿。 3、第一支柱基本养老平均替代率近年维持在45%上下,面临下行压力;第二支柱覆盖率水平有限;第三支柱基本缺位,平均替代率不到2%。因此,要达到世界银行建议的70%养老金替代率水平来看,税延养老大有可为。 4、还有极大可能将非税优个人养老的市场也一并撬动。 2018年4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盛苏州工业园区三地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税延政策出台政策要素时间: 2018年5月1日起,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地点: 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三地 人物: 在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 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事件: 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 额据实扣除。 税收优惠个人按规定领取商业养老金时,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缴费限额 在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 ——当月收入的6%和1000元较低者。 在试点地区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扣当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较低者。 210产品责任及产品特色保险责任养老年金给付——是指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约定的领取年龄(不早于国家规定休年龄)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终身或长期的养老年金,并扣除对应的递延税款。 全残保障和身故保障——是指在养老年金领取前参保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或身故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产品账户价值并扣除对应的递延税款,同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额外给付保险金。 补税情形——(1)领取养老金时,补缴税款;(2)领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时,产品账户价值部分需补缴税款,产品账户价值的5%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部分不再缴税。 积累期领取期身故保险金养老年金全残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