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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257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 2014-04-29发布 2014-11-01实施 GB22570-2014 前言 本标准代替 GB/T 22570-2008《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 本标准与 GB/T 22570-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标准结构; ——修改了技术要求; ——修改了标识要求; ——删除了原标准附录 A和附录B。 I GB2257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6月~36月龄婴幼儿及37月~60月龄儿童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辅食 辅助食品 婴幼儿在 6月龄后继续母乳喂养的同时,为了满足营养需要而添加的食品,包括家庭配制的和工厂 生产的。 2.2 辅食营养补充品 一种含多种微量营养素(维生素和矿物质等)的补充品,其中含或不含食物基质和其他辅料,添加 在 6月~36月龄婴幼儿即食辅食中食用,也可用于 37月~60月龄儿童。目前常用的形式有:辅食营养 素补充食品、辅食营养素补充片、辅食营养素撒剂。 2.2.1 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 以大豆、大豆蛋白制品、乳类、乳蛋白制品中的一种或以上为食物基质,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和(或) 其他辅料制成的辅食营养补充品。食物形态可以是粉状或颗粒状或半固态等,且食物基质可提供部分优 质蛋白质。 2.2.2 辅食营养素补充片 以大豆、大豆蛋白制品、乳类、乳蛋白制品中的一种或以上为食物基质,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和(或) 其他辅料制成的片状辅食营养补充品,易碎或易分散。 2.2.3 辅食营养素撒剂 由多种微量营养素混合成的粉状或颗粒状辅食营养补充品,可不含食物基质。 3 技术要求 3.1 辅食营养补充品每日份推荐量 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 10.0 g~20.0 g;辅食营养素补充片 1.5 g~3.0 g;辅食营养素撒剂 0.8 g~2.0 g。 3.2 原料要求 1 GB22570-2014 3.2.1 3.2.2 3.2.3 食物基质应为可即食的食物原料,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或)相关规定。 大豆类及其加工制品应经过高温等工艺处理以消除抗营养因子,如胰蛋白酶抑制物等。 辅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或)相关规定 3.3 感官要求 辅食营养补充品的色泽、滋味、气味、组织状态应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 来异物。 3.4 必需成分 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应不低于 25g/100g,检验方法应符合 GB 5009.5的要求,蛋白 质含量的计算应以氮(N)×6.25。 辅食营养补充品中其他营养素的含量折成每日份计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1 必需成分指标 每日份含量 营养素 检验方法 6月~12月龄食用 13月~36月龄食用 120~180~ 37月~60月龄食用 180~ 钙/(mg)a 240 360 360 GB 5413.21 GB 5413.21 GB 5413.21 GB 5413.9 GB 5413.9 GB 5413.11 GB 5413.12 铁/(mg) 3.0~9.0 2.0~6.0 3.6~10.8 2.0~7.0 3.6~10.8 2.0~7.0 锌/(mg) 维生素 A /(μg RE)b 120~ 360 9.0 150~ 450 9.0 150~ 450 9.0 维生素 D /(μg)c 3.0~ 3.0~ 3.0~ 维生素 B1 /( mg) 维生素 B2 / (mg) ≥ ≥ 0.12 0.2 0.24 0.24 0.24 0.24 a仅适用于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 b RE为视黄醇当量。1 ?g RE =3.33 IU维生素A=1?g全反式视黄醇(维生素A)。维生素A只包括预先形成的视 黄醇,在计算和声称维生素A活性时不包括任何类胡萝卜素组分。 c钙化醇,1?g维生素D=40IU维生素D。 3.5 可选择成分 除3.4中规定的必需成分外,如果在产品中选择性添加或标签标示含有表2中一种或多种成分,其营 养素含量折成每日份计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可选择成分指标 每日份含量 营养素 检验方法 6月~12月龄食用 13月~36月龄食用 37月~60月龄食用 120~180~ 180~ 3.0~9.0 4.5~13.5 4.5~13.5 1.2~ 2.4~2.4~ 钙/(mg)a 240 360 360 GB 5413.21 GB 5413.10 GB 5413.15 GB 5413.13 GB 5413.16 GB 5413.14 GB 5413.17 GB 5413.20 维生素 K1/(μg) 烟酸(烟酰胺)/(mg)b 6.0 6.0 6.0 维生素 B6/(mg) 叶酸/(μg) ≥ 0.12 18.8~150 0.2 0.20 35.3~150 0.36 0.20 35.3~150 0.36 维生素 B12 /(μg) 泛酸/(mg) ≥ ≥ ≥ 0.72 0.8 0.8 胆碱/(mg) 60 80 80 2 GB22570-2014 表2(续) 每日份含量 营养素 检验方法 6月~12月龄食用 13月~36月龄食用 37月~60月龄食用 生物素/(μg) ≥ ≥ 2.4 20 3.2 24 3.2 24 GB 5413.19 GB 5413.18 GB 5413.27 维生素C/(mg) 二十二碳六烯酸/(mg) 30~90 30~90 30~90 a适用于辅食营养素撒剂和辅食营养素补充片。 b 烟酸不包括前体形式。 3.6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的规定。 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mg/kg) ≤ ≤ ≤ ≤ 0.5 0.5 100 2 GB 5009.12 GB/T 5009.11 GB 5009.33 GB 5009.33 总砷/(mg/kg) 硝酸盐(以 NaNO3计)a/(mg/kg) 亚硝酸盐(以 NaNO2计)b/(mg/kg) a不适用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 b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