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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30 B43 DB36 备案号:?????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T 897—2015 无公害生猪生产技术规程 The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the production of pollution-free pig 2015-12-21发布 2016-03-01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36/ T897—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江西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昌大学、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江西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吉安市畜牧兽 医局、南丰县畜牧兽医局 、井冈山市畜牧兽医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赖卫华、康升云、夏骏、董闽鲜、丁勇、严景生、曾昭芙、邝贤英、易扬、陈 明慧。 I DB36/ T897—2015 无公害生猪生产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生猪养殖的术语和定义、猪场环境控制、猪种引进、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废 弃物处理、养殖档案、生猪质量安全控制等涉及到生猪生产的各环节应遵循的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生猪生产的饲养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648饲料标签 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1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032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5033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农业部168号公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农业部176号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农业部193号公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农业部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农业部1224号公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农业部1773号公告饲料原料目录 农业部2038号公告饲料原料目录 农业部2045号公告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 农办质[2015]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果类蔬菜等58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无公害生猪 Pollution free pig 1 DB36/ T897—2015 来自无公害畜禽产地,按照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将有害物含量控制在规定标准内, 并由授权部门审定批准,允许使用无公害标志的生猪。 3.2猪场废弃物 Pig farm waste 主要包括猪粪、尿、污水、病死猪及相关组织、过期兽药、残余疫苗和疫苗瓶等。 3.3全进全出制 All-in all-out system 同一猪舍单元只饲养同一批次的猪,同批进、出的管理制度。 3.4净道 Unpolluted road 猪群场内周转、饲养员行走和场内运送饲料的专用通道。 3.5污道 Polluted road 粪便等废弃物和出栏猪、淘汰猪出场的道路。 4猪场环境控制 4.1猪场选址 4.1.1按照NY/T 388要求进行。 4.1.2周围环境至少3 km内无化工厂、矿厂、皮革厂、屠宰厂、肉品加工厂、活畜交易市场、垃圾及 污水集中处理场等污染源。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至少2 km以上。 4.1.3有足够的水源,水质符合NY 5027的规定。 4.2猪场建设 4.2.1猪场周围设围墙等屏障,并建立防疫带。 4.2.2猪场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和粪污处理区分区设置、布局合理,从办公生活区至生产区之间 设置缓冲地带。生产区按生产单元(繁殖猪群单元、保育单元、育成育肥单元)集中,相互隔开,形成 生态和防疫屏障。粪污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区处于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按夏季主导风向)至少 50m以上。 4.2.3猪场净道、污道分设。 4.2.4建设多级消毒设施,防止病源从场外带入。进场大门设汽车消毒池,消毒池的长度至少7m, 深度至少0.3m。消毒池上方应建顶棚,防止日晒雨淋,同时设置喷雾消毒装置。人员消毒通道设汽化 喷雾消毒装置,通道地面做成浅池型,池中垫入有弹性的塑料地垫,加入消毒液。进生产区设洗澡消 毒室。 4.2.5猪舍设置通风、降温、保温设施,优化舍内饲养环境。如采用敞开式或半封闭式猪舍,常温时 敞开,以自然通风为主;高温时水帘降温、负压通风;低温时注意保温与定期排除污浊气体相结合。 5猪种引进 5.1种猪(含精液)必须从非疫区具有“种畜种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引进种猪时,须 索要种猪场出具的种猪系谱卡、种猪合格证明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2 DB36/ T897—2015 5.2种猪引进后,按照GB16567进行检疫。应在隔离场(区)隔离观察至少30d,并经兽医检查确定 为健康合格后,方可转入生产群。在隔离观察期内按程序完成免疫接种,驱除体内外寄生虫。 6饲养管理 6.1饲养管理规定 按照NY/T 5033要求进行。 6.2人员 6.2.1饲养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人畜共患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猪。饲养员不得在不同生产单元 间活动。 6.2.2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动物疾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6.2.3非生产人员不应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须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入场。 6.3饲养 6.3.1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时, 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分别进行饲养,饲养密度要适宜,保证猪 有充足的躺卧空间。 6.3.2分娩母猪舍、保育舍小单元式饲养,实行“全进全出”饲养工艺。空栏后彻底消毒,空栏期至 少1周。 6.3.3配种母猪、妊娠母猪、保育猪、育成育肥猪小群饲养为主,分娩母猪、种公猪单栏饲养。 6.4管理 6.4.1猪场内不得饲养其它畜禽动物和经济类动物,养猪场食堂不得外购生鲜猪肉及副产品。 6.4.2每天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