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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3.140 Y 14 DB32 备案号:31484-2011 江 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1917-2011 电动自行车整体车轮径向冲击试验方法 Test Method of Radial Impact for Unit Construction Wheel of Electric Bicycle 2011-09-25发布 2011-12-25实施 发布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2/T 1917-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联铝业有限公司、江苏新世纪机车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速派奇车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震涛、周滢、雷宝荣、谢建林、张永敏、陆小宝、胡力中。 I DB32/T 1917-2011 电动自行车整体车轮径向冲击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整体车轮径向冲击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整体车轮径向冲击的检测。 2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整体车轮 unit construction wheel 车轮的轮辋、轮辐以及轮毂为一体或组合的车轮(辐条轮除外)。 3 设备要求 试验设备应具备试验台、冲击锤、安全防护网。 单锤径向冲击试验设备示意图见图1。 双锤径向冲击试验设备示意图见图2,其中两个螺旋弹簧的组合弹簧常数应为(3000±100)N/cm, 并且在主锤和副锤之间的行程为(100±5)mm。 1 DB32/T 1917-2011 3.1 3.2 试验台 试验台应具备固定车轮的装置,其试验夹具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 冲击锤 冲击锤高度可以调节,满足试验要求;锤宽度至少为1.5倍的轮辋宽度,应以自由落体方式落下, 冲击车轮(包括轮胎)总成。 3.3 安全防护网 防止试验碎片飞出的钢网。 4 试验条件 4.1 冲击能量 使用图示试验设备,允许冲击锤以自由落体方式产生所需冲击能量。冲击锤冲击轮胎时产生的总能 量E(单位N.m)等于下式: E=k×Fv 式中:k——系数,单位为米(m); Fv ——由车辆制造厂或车轮制造厂规定的车轮最大垂直静载荷或者车轮额定载荷,单位为 牛顿(N),可按附录A进行计算。 2 DB32/T 1917-2011 4.2 4.3 轮胎充气压力 轮胎充气压力P(单位:kPa)按下式确定: P=p×1.15 式中:p——试验用轮胎最大设计载荷相对应的气压,单位为千帕(kPa) 冲击锤质量和落下高度 4.3.1 单锤质量和落下高度应符合下式: ms×h=100×k×Fv/g 式中:ms——冲击锤质量,单位为千克(kg); h——冲击锤落下高度,单位为mm, h=80mm; k——系数,前轮k=1.8;后轮k=1.2; g——重力加速度(9.8m/s) 2 4.3.2 双锤质量和落下高度应符合下式: md×h=100×k×Fv/g 式中:md——双锤冲击(两锤)的总质量,单位为千克(kg); h——冲击锤落下高度,单位为mm,h=150mm; k——系数,前轮k=3.75;后轮k=2.25; Fv——见5.1条; g——重力加速度(9.8m/s) 2 m1=md-m2 式中:m1——主锤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2——副锤包括弹簧的质量,等于40kg。 4.3.3 冲击锤质量及落下高度允差: 冲击锤质量允差为±2.5kg; 落下高度允差为±2mm。 5 试验步骤 5.1 5.2 5.3 将最小适用轮胎或者制造商规定的轮胎装上车轮,按照4.2条给定的充气压力对轮胎充气; 根据车轮在电动自行车上的装配方式,将车轮安装在工作台上; 根据冲击方式,按照4.3条给定的冲击锤质量进行配载,按4.3条给定的参数调整下落高度,并 符合图1或图2要求; 5.4 调整车轮相对位置,保证在冲击瞬间,其速度矢量经过轮辋上最薄弱位置(如气门嘴孔)。冲击 力应通过车轮的中心线。 6 试验后检查 6.1 检查车轮外观,应无损伤裂纹、断裂以及结合部的异常松动。损伤裂纹可使用目测法、着色渗透 法、渗透探伤仪或X光探伤仪检验。 6.2 6.3 检查轮胎气压,在冲击后30s内下降不应超过50%。 检查冲击处的变形量t(t=B2-B1,见图3),变形量应不超过7mm。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