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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30 B 45 DB22 备案号:34989-201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 1055—2011 代替DB22/T 1055—2004 梅花鹿产品品质等级划分 Quality grade on sika deer product 2011-12-15发布 2011-12-15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22/T 1055—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22/T 1055—2004《梅花鹿鹿茸及副产品品质等级评定》。 本标准与DB22/T 1055—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梅花鹿产品品质等级划分;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胎膏”。 本标准由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双阳分局、长春市双阳区鹿业技术管理协会、吉林省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坤、桂宝玉、刘静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DB22/T 1055—2004。 I DB22/T 1055—2011 梅花鹿产品品质等级划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梅花鹿鹿茸及鹿副产品质量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梅花鹿鹿茸及副产品。 2鹿茸 梅花鹿茸种类按取茸方式分为锯茸与砍茸,按鹿茸形态分为二杠茸和三杈茸,按排血与否分为带血 茸和排血茸,按鹿茸生长阶段分为初角茸、头茬茸和再生茸。不同种类的鹿茸质量要求与等级标准如下。 2.1二杠锯茸 2.1.1一等品 具有典型分枝,各部位比例协调,短粗肥壮,嘴头饱满,质地细嫩,茸毛纤细,手感轻柔,无破皮, 无存折,无异味,无虫蛀,干品含水量不超过18%,排血茸皮色橘红,亮泽,断面粉白;带血茸皮黑褐, 亮泽,断面含血充分、均匀,呈暗红色。单枝重不低于125 g。 2.1.2二等品 具有正常分枝,比例适当,主梃略偏,整体偏瘦,嘴头拉沟未扭嘴,根部稍有包棱及骨痘,加工无 破皮,眉枝稍有破皮不露茸,无异味,无虫蛀。排血茸皮色橘红,亮泽,断面粉白或粉红;带血茸皮黑 褐色,断面含血欠充分,呈暗紫色。干品含水量不超过18%,单枝重不低于100g。 2.1.3三等品 分枝正常,比例欠协调,主梃不怪角,不折断,嘴头扭嘴未分枝,根部有包棱,骨痘明显,无臭茸, 无虫蛀。排血茸皮色欠亮泽,剖面含残血;带血茸皮色较灰暗,剖面含血较少,血色暗紫色。干品含水 量不超过18%,单枝重不低于75g。 2.1.4四等品 凡在三等以下,纯干、不臭、无虫蛀的二杠锯茸均属四等。 2.1.5鹿茸含水量 干品鹿茸含水量测试,采用鹿茸水分测试仪进行测试。 2.2二杠砍茸 带有部分头骨和头皮的二杠茸称为二杠砍茸。其质量要求如下:头骨洁白,无残肉,无损伤,放置 平稳,四衬全美,茸体粗壮,质地肥嫩, 梃圆,根圆,嘴头饱满,眉枝与主梃匀称。加工不破皮,不 倒毛,不底漏,不存折,无异味,无虫蛀,干品含水量不超过18%者为上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