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03.220.01 R 01 DB13 河 北省地方 标准 DB13/T 2057—2014 公路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则 Highway engineeing quantity tist valuation of construction 2014-09-02发布 2014-10-01实施 DB13/T 2057— 2014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2 DB13/T 2057—2014 前言 本规则的技术内容以交通运输部(2009)发布的《公路工程标准 施工招标文件》作为基础,结合河北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 本规则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 本规则起草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 河北省公路工程定额站 本规则起草人:戴为民 范志水 张宝祥 于泽友 赵静波 赵庆 果 赵金龙 杜稳平 刘广军 张文慧 崔克谦 1 DB13/T 2057—2014 目录 1.通则…………………………………………………………………1 2.第100 章总则……………………………………………………3 3.第200 章路基工程………………………………………………10 4.第300 章路面工程………………………………………………44 5.第400 章桥梁、涵洞工程………………………………………65 6.第500 章隧道工程………………………………………………92 7.第600 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110 8.第700 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126 9.第 800章房屋建筑工程…………………………………………130 10.第900 章机电工程……………………………………………204 附录工程量清 单说明及细目目次………………………………254 1 DB13/T 2057—2014 通则 1本部分主要规定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程内容和计量规则等内容。 2本部分共分九章,第100章总则,第200章路基,第300章路面,第400章桥梁涵洞,第500章隧 道,第 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第800章房建,第 900章机电。 3本部分中的各项需规范要素,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a)项(细)目编号按项(细)目所在章节、子目和细目三级编写,其中,章节号为该项(细)目 所在章节编号,子目号为该章节所包含的子项目顺序编号,细目号为该子目按不同性质、厚度、标号、 规格等而列的细目编号。当子目下不分细目时,项(细)目编号仅由章节号和子目号两级构成,反之, 则由三级构成。项(细)目编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 项(细)目编号202– 2 - d- d-1 沥青路面厚4cm 子细目号 细目号 子目号 章节号 b)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特殊情况另有规定项(细)目外,均按以下单位计算和计量: 1)以体积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 3 、dm(立方分米); 3 2)以面积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 2 ; 3)以重量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t、kg; 4)以长度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m; 5)以自然体、单体或综合体计算和计量的项(细)目――个、项、台、套、棵、块、处等; 6)以“1”为默认数量,不随工程规模、数量变化而变化的项(细)目――总额。 c)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细)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主要用于招标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细)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技术规范的规定,清单列出的项目如超出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技术规范的规定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补 充相应技术规范;材料及半成品的采购、场外运输、场内二次转运等损耗的数量以及常规的试验、检 测等消耗的数量均作为相应工程项(细)目的附属内容,不另行计算工程量; d)计价工程内容是对完成清单项(细)目的主要工程或工作内容的明确,凡计价工程内容中未列 明但应作为其组成内容的其他工程或工作,应作为该项(细)目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算工程量; e)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本标准已作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 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 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 风险,若为拼(拓)宽工程,还应包括拼接、连接所需的各项费用。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 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f)计量规则是对清单项(细)目相应工程内容完工后支付前的计量规定,包括计量程序和时间要 求、计量工程数量的计算、计量单价和合价的确定原则等。 4就地浇注和预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石料及混凝土预制块砌体等工程所用的模板、 拱架、挂篮和支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施工等有关作业,作为有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5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的公路工程,其招标文件、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应参照 本标准执行。 6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应根据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按本标准的“计价工程内容”和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