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国寿附加鑫享鸿福少儿特定疾病保险
本附加合同所指特定疾病,共计20种,具体附后。产品概览第五条 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
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
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
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本附加合同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保险责任二、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三、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四、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五、良性脑肿瘤
六、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七、特定年龄双耳失聪
八、特定年龄双目失明
九、严重脑损伤
十、严重Ⅲ度烧伤十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十三、严重川崎病
十四、严重脊髓灰质炎
十五、严重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
十六、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十七、Ⅰ型糖尿病
十八、严重哮喘
十九、严重胃肠炎
二十、特定年龄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残疾)二十种少儿特定疾病
十一、语言能力丧失 病种解析
一、恶性肿瘤0岁男宝宝,选择鑫享鸿福,10年期交,附加少儿特定疾病50万元年交保费仅为
330元!!!示例说明感谢聆听!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