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国寿扶贫保团体定期寿险 费率表 一、年费率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分期交费每期费率 (按年费率的百分比计算) 交费方式 半年交 季交 月交 百分比(%) 50 30 10 三、极短期费率表(按年费率的百分比计算) 保险期间(个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百分比(%)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 注: 1.上述年费率表是等待期为30日的情况下相应的被保险人年交保险费费率标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公司)与投保人约定其他等待期的,相应年交保险费费率标准可根据等待期系数(附表)进行调整。 2.对于极短期业务,保险期间在一个月以上、不足二个月的,按二个月计算;保险期间在二个月以上,不足三个月的,按三个月计算,依此类推。保险期间在十五日以上(含十五日)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保险期间在十五日以下(不含十五日),按日费率计算,公式为:日费率=年费率÷360×2.5。 3.各分公司可按照上述费率标准,对每一被保险人计算并收取相应的保险费;也可依据上述费率标准,根据投保团体的人群构成、保额分布等因素制定单一费率,并按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计算并收取相应的保险费。 附表:等待期系数 等待期 90日 60日 30日 0日 系数 0.8 0.9 1.0 1.2 年龄(周岁) 保险费(每10000元保额) 男性 女性 0-1 32 28 2-10 10 8 11-20 10 5 21-30 12 6 31-40 18 10 41-50 44 27 51-60 110 72 61-70 236 164 70以上 2511 2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