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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附加保险费豁免轻症疾病保险投保规则DOC

jida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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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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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长城附加保险费豁免轻症疾病保险投保规则
(产品代码:10701)
基本规则:
险种名称
长城附加保险费豁免轻症疾病保险

销售渠道
经代、个险

投保年龄
0 周岁(指出生满30 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65 周岁,交费期满时,年龄不得超过70 周岁

交费方式
年交

保险期间
同主险保险期间

投保年龄与交费年期
本附加险的交费年期等于主险交费年期-1

重疾风险保额
基本保额×0.5

保额规则
主险年交保费×(缴费年期-1)

体检规则
基本保额×0.5计入重疾险体检保额

主附险搭配比例规则:
附加险
可选择的主险
附加规则

长城附加保险费豁免轻症疾病保险(10701)
长城金福泰终身重大疾病保险(00517)
本险种单独附加,不可与其他附加险同时附加

下列情况不得附加本险种:
1、主险采用趸交或终身交费方式
2、被保险人为“次标体”及存在“次标体”承保记录历史
3、被保险人为残疾人
4、被保险人从事第五类以上职业者(含第五类职业)
5、患有任何本险种条款中所列轻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