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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07∕T_11_9-2019天麻标准综合体第9部分:天麻产地初加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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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DB 6107 2019-12-01 发布 2019-12-31 实施 DB 6107/T 11.9-2019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天麻标准综合体 第9部分:天麻产地初加工技术规程 汉 中 市 地 方 标 准 前 言 本部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 6107/T 11-2019《天麻标准综合体》分为9个部分: ——第1部分:天麻生产环境; ——第2部分:萌发菌、蜜环菌菌种质量要求; ——第3部分:天麻种子质量要求; ——第4部分:种麻质量要求; ——第5部分:商品天麻质量要求; ——第6部分:萌发菌、蜜环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第7部分:天麻蒴果生产技术规程; ——第8部分:天麻栽培技术规程; ——第9部分:天麻产地初加工技术规程。 本部分为DB 6107/T 11-2019《天麻标准综合体》的第 9 部分,本部分也可单独使用。 本部分由陕西森盛菌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森盛菌业科技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汉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强县 真菌研究所、汉中植物研究所、陕西省食用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安荣、秦晓梅、宁平、马宝宏、王敏、马昕、张永龙、廖孝忠、熊小飞、曹 伟刚。 本部分由陕西森盛菌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天麻标准综合体 第9部分:天麻产地初加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天麻产地初加工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汉中市区域内天麻的产地初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DB 6701/T 11.5 天麻标准综合体 第5部分:商品天麻质量要求 3 技术要求 3.1 贮存 鲜天麻采收后应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贮存,及时加工,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d。 3.2 分级 参照 DB 6701/T 11.5对鲜天麻进行分级。 3.3 清洗 用清水将天麻冲洗干净。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要求。 3.4 蒸制 将天麻按不同等级用水蒸气蒸5 min~30 min,呈无白心即可。 3.5 烘干 宜采用分段式烘干法烘干。初始烘干温度5 0℃~60 ℃,烘4 h~5 h,取出摊开,边晾边整形;整形 完毕,控制烘干温度45 ℃~50 ℃,烘干6 h~8 h后取出,边晾边整形,压成扁平形;堆积发汗2 d~3 d, 控制烘干温度60 ℃~70 ℃,烘至全干。 3.6 入库 加工完成的天麻应及时登记入库。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潮湿的物品同处 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