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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营销员参会管理细则2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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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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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保险营销员参会管理细则户网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夯实个险渠道管理基础,提升团队管理品质,加强营销员参会管理的规范统一,充分明确系统管理、出席管理及参会考核等方面的规则要求,依据《**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以下简称“基本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指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代理合同”)并在相关系统中开通人员代码的营销员(收展系列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会议是公司与保险营销员约定的委托会报的方式,也是公司按照《保险法》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的必要手段。在此主要是指晨会,但分公司也可以用于对其他会议,如主管例会、夕会、经营分析会、业务启动会、营销员培训等活动的出席管理(以下统称为“会议”)。
第二章 营销员参会规定
第四条 参会有关规定
(一)正常参会。正常参会是指营销员按照公司设定的参会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出席会议、培训及其他相关活动。公司每月根据营销员正常参会情况计算参会率,计算公式如下:
实到次数+公出次数
月度参会率= ----------------------×100%
应参会次数-请假次数
其中,营销员月度应参会次数规定如下:
1、A类参会人员:指市辖城区、县域城区职场和所有收展职场的销售人员。每月需参会20次(含)以上。
2、B类参会人员:指市辖乡镇、县域乡镇职场的销售人员,月度应参会次数如下:
地域类型
星级
营销职场当月早会次数(次)

市辖乡镇
五星级
20(含)以上

县域乡镇



市辖乡镇
四星级
16(含)以上

县域乡镇



市辖乡镇
三星级及以下
12(含)以上

县域乡镇



3、C类参会人员:指市辖城区、县域城区、三星级及以上乡镇职场申请特殊参会的销售人员。每月需参会8次(含)以上。
其中,“公出”指公司组织的在职场以外的场地进行的培训、会议、团康活动、授课等。在系统内录入公出,需要提供会议、培训的通知以及销售人员现场纸质签到表,通知及签到表均须营业单位分管经理或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县支公司录入参会系统,市公司审核无误后通过。
备注:
1、因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春节等)导致当月早会次数不足规定次数的,按照实际工作日天数进行折算。营销职场当月早会次数=月度所在营销职场召开会议规定次数×当月工作日(扣除法定节假日)/当月工作日(含法定节假日)。
2、C类人员分类标准由市公司制定,市公司拥有C类人员初审权,省公司拥有最终审批权。
3、主管系列人员不得申请为C类人员,C类人员若晋升为主管系列人员,将从晋升月份开始按职场月标次数进行参会考核。
4、每月新签约人员申请作为C类参会人员的,需于次月8日前由市公司汇总清单,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市公司分管总签字)上报。。。。。。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