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国寿附加广西学生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
产品费率表
一、年保险费
1.未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
单位:人民币元
被保险人身份
投保年保险费率
续保年保险费率
A款被保险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14+保险金额×0.3‰
16+保险金额×0.4‰
B款被保险人(高中、高等教育阶段学生)
14+保险金额×0.5‰
16+保险金额×0.6‰
2.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
单位:人民币元
被保险人身份
投保年保险费率
续保年保险费率
A款被保险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10+保险金额×0.2‰
12+保险金额×0.3‰
B款被保险人(高中、高等教育阶段学生)
10+保险金额×0.3‰
12+保险金额×0.4‰
二、分期交费费率(按年保险费的百分比计算)
交费方式
半年交
季交
百分比
50%
25%
注:
1.上述费率表的给付标准为:等待期30日,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0元,给付比例为70%;等待期30日,未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5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分公司)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给付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或确定分级累进给付比例表。
2.广西分公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以往赔付经验,视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在基准费率的30%范围内进行浮动,以确定当地执行的费率标准。。。。。。。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