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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17)等险种投保规则PDF

建生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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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11/17(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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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318-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17)等险种投保规则 〖说明:本规则仅适用于《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17)》(1214)、《平安 附加鑫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7)》(1215),未涉及之内容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15版)》规定为准〗 1、 投保年龄:0-55岁; 2、 交 费期:5、10、20年交; 3、 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4、 保险期间:20年、30年、至55岁、至60岁、至65岁; 5、 险种组合规则: ? 鑫祥17主险 可单独投保; ? 鑫祥重疾17可附加于鑫祥17主险: ? 当鑫祥重疾17与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额比例非1:1时,必须以“鑫祥17(1214)+ 鑫祥重疾 17(1215)+豁免C加强版 (1148)”的组合形式投保;可以选择附加其他长期附加险,包 括:高中教育(769)、大学教育(770)、附加定期(735)、豁免定期A14(1124)、豁免 B加强版(1147 ); ? 当鑫祥重疾17与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额比例为1:1时,不得附加豁免C加强版(1148) 及其他长期附加险(豁免定期A14(1124)、豁免B加强版(1147)除外); ? 鑫祥重疾17(1215)不得超过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额,且须与对应主险交费期限保持一致; 6、 基本保额限制: ? 未满18周岁被保险人投保鑫祥17(1214)时,累计基 本保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50万元; ? 未成年人投保世纪天使(906)、吉星送宝(960)、鑫利(936)、鑫祥(938)、世纪天使13(1113)、 守护星(1126)、智能星 (842)、少儿平安福(1166)、金鑫利(1178)、少儿平安福尊(1200)、 智能星定寿(859)、鑫祥17(1214)险种时,以上险种在客户22周岁时累计的人身险保额之 和不 得超过450万元。 7、 投保资料要求如下: -319- 投保年龄段 被保险人22周岁时的 累计寿险风险保额 被保险人(健康资料) 投保人 (财务资料) 0-15周岁 SUM≤300万 无 无 SUM﹥300万 契约调查报告 契约调查报告 16-17周岁 SUM≤100万 无 无 SUM﹥100万 体检(一般检查+血液检查+B超) 契约调 查报告 8、 风险保额计算: ? 鑫祥17(1214):18周岁前,不计算风险保额;18周岁(含)之后,计算3倍的寿险风险保 额; ? 鑫祥重疾17(1215):计算3倍的 重疾责任保额。 附表1:险种基本信息一览表: 序号 险种名称 简称 代码 投保年龄 自垫功能 1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2017) 鑫祥17 1214 0-55岁 有 2 平安附加鑫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7) 鑫祥重疾17 1215 0-。。。。。。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