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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_1829-2020林业植物产地检疫技术规程PDF

杨滩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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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448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1/11/9(发布于安徽)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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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 2020-10-01实施 2020-03-30发布 林业植物产地检疫技术规程 Technical rules for producing site quarantine of forestry plants LY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ICS 65.020 B 16 LY/T 1829 — 20 20 代替 LY/T 1829 — 200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LY/T 1829—2009《林业植物产地检疫技术规程》。本标准进行了以下修改: ——修改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产地检疫”、检疫范围、检疫调查、检疫检验、检疫处理、 产地检疫结果评定、产地检疫调查表、检疫处理通知单、产地检疫合格证; ——增加了术语“疫情”、涉检单位(个人)基本要求、检疫受理、种苗繁育基地和贮木场及木材加 工场(点)的调查、检疫追溯、档案管理、涉检单位(个人)备案登记表、种苗繁育基地的建立、产地检 疫申请表、采样凭证单; ——完善了检验鉴定和除害处理;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的3.1至3.6、3.9,附录D—熏蒸处理方法。 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271/SC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 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娟、赵宇翔、董瀛谦、邱爽、朱宁波、岳方正、赵瑞兴、王金利、姚翰文、 潘佳亮、崔东阳、韩阳、姜璠、阎合、秦一航、崔永三。 本标准所代替的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LY/T 1829—2009。 林业植物产地检疫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林业植物产地检疫 范围、 涉检单位(个人)基本要求、 检疫受理、调查、检验鉴定 、 除害处理、 检疫签证 、检疫追溯 及档案 管理 的程序 和方法 。 本标准适用于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 2516 — 2015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技术规范 GB/T 26420 — 2010 林业检疫性害虫除害处理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产地检疫 quarantine in producing site 对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在其繁育、生产、贮存地(场所)进行的调查、检疫检验和除害 处理等措施。 3.2 检疫处理 phytosanitary treatment 包括旨在杀灭或消除有害生物或使有害生物丧失繁殖能力的官方许可的做法,本标准是指在产地 检疫中对带有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补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应检物进 行的除害处理。 3.3 疫情epidemic situation 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和危险性林业有害 生物的发生状况。上述有害生物是本标准中应施检疫的有害生物。 4 检疫范围 生产、加工和经营林木种子、苗木、草籽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场所(包括种子园、母树林、苗圃等), 贮木场及木材加工场(点)。 5 涉检单位(个人)基本要求 5.1 应在当地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的指导下,选在无检疫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区域。 5.2 应定期观察和记录有害生物种类、危害程度、发生时间,发现有害生物异常情况的,负责向林 业植物检疫机构报告。 5.3 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向社会告知备案登记要求,涉检单位(个人)应在生产和经营之前向当地 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备案,填写《涉检单位(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录A)。 5.4 涉检单位种苗繁育基地的建立参见附录B。 6 检疫受理 生产、加工和经营林业。。。。。。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