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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附加健康随心重大疾病保险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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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DD18-A...........................................................................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2019]302号 附加健康随心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本公司”) 阅 读 指 南 本阅读指南为帮助您理解本条款而设,对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您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您有权在犹豫期(见释义)内解除合同,并获取全额退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您指定的受益人可以享受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障利益..........................................第七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特定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或承担部分保险责任,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注意条款正文粗体字部 分..........................................................................第七、八、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抉择..................................................第十三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十四条、十五条 目 录 第一部分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二条 附加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三条 承保范围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的保障 第四条 基本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期间 第六条 保证续保 第七条 保险责任 第八条 责任免除 第三部分 保险金的申请 第九条 受益人 第十条 保险金申请 第十一条 诉讼时效 第四部分 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第五部分 释义条款 第十四条 重大疾病释义 第十五条 释义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美联泰大都会[2019]疾病保险025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DD18-A............................................................................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2019]302号 第一部分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1.1 本《附加健康随心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必须附加于我们提供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如投保人(以下简称“您”)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 后,可订立本附加合同。 1.2 主合同的相关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条款 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本附加合同若未在主合同的 保险单或批注中加以记载,则本附加合同不产生效力。 第二条 附加保险合同 成立与生效 2.1 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时,主合同的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条款 适用本附加合同。 2.2 如您在主合同保险期间内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 我们对本附加合同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24时开 始,生效日以批注所载为准。 2.3 我们将及时向您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三条 承保范围 3.1 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出生满30日最大至60周岁且符合我们 规定的投保条件的人士(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的保障 第四条 基本保险金额 4.1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单上载明的金额;若该 金额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 准。 第五条 保险期间 5.1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 单上载明。 第六条 保证续保 6.1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本附加合同的保证续保期间可为5年或20 年,以上两种保证续保期间您可以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之一,并在保险 单上载明。 但在任何情况下,本附加合同保证续保期间均不超过主合同剩余有效 保险期间。 6.2 本附加合同生效后,我们不接受变更保证续保期间的申请。 6.3 在同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如果您按照 本附加合同的约定支付续保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 6.4 除另有约定外,在同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我们不得因为被保险人 的健康状况而拒绝您续保,也不能因被保险人在续保后发生疾病而 调整续保费率或不承担保险责任。在保证续保期间内,如您中断或 终止续保后再次投保,将视为重新投保。 6.5 本附加合同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如您未提出终止本附加合同的书面 申请,我们将重新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经我们审核同意, 保证续保期间仅可按您投保时的选择,每次延续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DD18-A............................................................................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2019]302号 以此类推。 续保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职业等因素核定。 6.6 如您在投保时选择的保证续保期间为5年,经我们同意,本附加合同 最多可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时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24时止。 如您在投保时选择的保证续保期间为20年,经我们同意,本附加合 同最多可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时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24时 止。 第七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7.1 无息给付保险费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见释义)内因疾病 导致首次发病(见释义)或于等待期内经专科医生(见释义)确诊首 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第十四条定义的重大疾病(见释义)中的一项或多 项,我们将向您无息给付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之和,本附加合同终 止。 7.2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见释义)或 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第十四 条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 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7.3 本附加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八条 责任免除 8.1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本 附加合同约定的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或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 约定的疾病、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时存在下列 第8.1.1条至第8.1.8条情况之一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8.1.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8.1.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8.1.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 8.1.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的机动车; 8.1.5 战争(见释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1.6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1.7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释义); 8.1.8 遗传性疾病(见释义),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 释义); 8.1.9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8.2 发生上述8.1.1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见释义)、发生本附 加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 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附加合 同的现金价值(见释义)。 8.3 发生上述除8.1.1外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发生本 附加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 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DD18-A............................................................................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2019]302号 第三部分 保险金的申请 第九条 受益人 9.1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项下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 为被保险人本人,除重大疾病保险金以外的其他各项保险金受益人均 为您。 9.2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 护人指定受益人。 9.3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 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9.4 您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9.5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 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9.6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 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9.7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 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十条 保险金申请 10.1 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申请人为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在申请重大疾病 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释义); (3) 专科医生出具的被保险人病理组织学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 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 他证明和资料; (5) 申请人与被保险人的相关关系证明(如有需要)。 10.2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 文件。 10.3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 关的证明和资料。 10.4 上述相关医疗证明和资料,我们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留存复印件,原 件返还给申请人或受托人。 10.5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我们将保留进行医学鉴定或核实的权 利。 第十一条 诉讼时效 11.1 申请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四部分 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2.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即行终止: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DD18-A............................................................................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2019]302号 (1) 您于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内按约定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2) 主合同解除或终止; (3) 本附加合同期满; (4) 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且未依法或按约定办理复效; (5)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