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天津新东方培训学校中学个性化部门教师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新东方培训学校中学个性化部门的所有教师和助理教师,和在中学个性化部门带课的教师。
授课制度
课前沟通
1. 教师在收到教务秘书排课通知时须及时告知能否排课及可排课时间,做好上课准备。
2. 教师在接到教务秘书的邮件和短信通知后,查看自己邮箱内学员信息(学员姓名,联系方式、上课总课时、该生的学习管理师等),在当天用邮件方式回复教务,说明自己已收到上述内容。
3. 准时参加学习管理师组织的四方会谈:教师、学习管理师、和课程规划师、学生和家长。
4. 教师收到教务秘书的邮件和短信通知查收课表信息时,及时检查邮箱,查收课表,并于收到短信通知后2小时之内回复短信确认收到课表通知,并在当天发送邮件回复确认收到最新课表,了解课程变更信息。
5. 当老师发现手中课表有问题时,可以直接联系教务人员进行核对修改。教务会短信(或电话)与您确认课程。教师本人必须有自己版本的课表,必须随时携带电子版或手写版课表,确保对课准确及时。必须每天查看邮件,及时接受课表及其他信息。
课程计划
1. 详细了解学员的学科信息,结合学员已定课时,教师需要做好一个有效清晰的教学计划。
2. 结合对学员特点及自己的教学计划,教师需要认真备课,完善上课内容,理清上课思路。
课堂纪律
1.教师务必遵守上课纪录,并做好签到记录,否则因为没有签到而造成的课酬费用的问题由教师个人承担责任。
2.教师上课必须严格按照下发的教师课表进行。
3.为规范课程的有效和高效,教师上课时禁止下列行为
a) 迟到,早退或旷课;如有发生将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b) 不能任由学员提前下课。
c) 上课时间和学生谈论与课程无关的话题
d) 吸烟
e) 接打手机、收发短信
f) 课间休息超过5分钟
g) 辱骂、挖苦、或讽刺学生
h) 私自和学员调整上课时间,如有发生按照调课制度处理。
4.第2点中b至g项经查属实则当节课酬为0,并且通报批评。
5.对于自己不了解的课程请告知学生到前台或者相关部门咨询,严禁给学生进行乱咨询和乱许诺。
课后反馈
1.教师在第一节课后认真完成教师反馈表,后如发现学员学习效率低下应及时反馈
2.课后教师要及时填写学员手册的相关内容,记录当节课完成进度、所布置的作业、同学上课状态及吸收效率、完成作业情况、最近考试成绩等等,同时以包括以上内容的电子版反馈信息发到指定的邮箱,如果学员课时不够或由于课时导致的上课内容较紧,教师也要及时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