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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前远程培训12人寿保险六大条款19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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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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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人寿保险 六大条款 让我们通过人寿保险6大条款来一一解答 缴费中断怎么办? 年龄误告怎么办? 自杀死亡赔不赔? 现金价值有什么用? 2 失效的保单怎么处理? 课程大纲 年龄误告条款 1 自杀条款 2 贷款条款 3 宽限期条款 4 复效条款 5 自动垫交保费条款 6 3 一、年龄误告条款 A保单规定的投保年龄为18~55岁。 小明的真实年龄为19岁 我今年18岁 1 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 2 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 A保单规定的投保年龄为18~55岁。 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 保费多退少补/按比例给付 我今年54岁 老王的真实年龄为56岁 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 可以解除合同、退还现金价值 4 二、自杀条款 《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0 2年 1年 2年内自杀: 不赔,退现金价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杀要赔 2年后自杀: 承担赔偿责任 5 想一想 为什么要规定“自杀”为责任免除,但2年之后的自杀行为则要赔偿呢? 解答:在寿险合同中,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蓄意自杀谋取保险金,一般将自杀列为免责条款。根据心理学调查,自杀意图持续2年的概率非常小,因此投保后2年的自杀行为可以赔偿,这是为了有效防止道德风险。 6 三、贷款条款 投保人可以以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作为质押,向保险人申请贷款 保险人 投保人 质押 提供贷款 金额不超过现金价值的80% 到期还款,支付本息 保险单 7 分期支付保费的寿险合同,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保险人给予投保人一定的交费宽限时间(通常为60天),在宽限期内,即使投保人未支付保费,合同效力不受影响。 交费日 宽限期: 合同效力不变 发生事故要赔 扣除欠交的保费和利息 若未按期交纳保费 60天 宽限期结束 仍未交保费 效力中止 四、宽限期条款 8 9 思 考 问题1:中止期如果发生保险事故,请问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吗? 问题2:中止的保险合同还可以恢复效力吗? 抢 答 10 请大家拿出手机,在新E家“在线课堂”页面点击“抢答”参与导师问答环节 抢答操作路径: 新E家—我的培训—已参训培训班—本期培训班“查看详情”—在线课堂 解 答 1、中止期如果发生保险事故,请问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吗? 解答:中止状态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发生事故不赔偿 2、中止的保险合同还可以恢复效力吗? 解答:满足一定条件的中止保单可以复效(复效条款) 11 五、复效条款 寿险合同由于失去某些条件(比如:欠保费),合同会失效;一旦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所需条件得到满足,合同会恢复原来的效力,成为合同复效。 宽限期 60天 合同状态:中止 若未达成条件 2年内可申请复效 仍未交费 终止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