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幼儿园绩效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本园教师队伍管理, 建立教师工作管理机制, 调动教师
工作的积极性, 使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保证幼儿心
理、身体、智能的健康发展,根据本园实际,特制定如下绩效考核办
法:
第一部分 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与时间
1、考核范围
已聘任到岗位上从事管理、教学、保育、后勤工作的人员。
2、考核时间
(1) 日常考核每月进行;
(2) 学期考核每学期最后一月进行;
(3) 年度考核在每年的最后一个月进行, 为每学年两学期考核的
平均成绩。
二、考核机构
由园长、副园长、园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
考核安排和管理工作,具体考核由园务会负责。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
1、考核内容
① 对管理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② 教职工考核依据其受聘期间确定的工作目标或聘任合同,以
及本年度完成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情况,考核的主要内容包
括: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四个方面。
2、考核形式
① 考核人员根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对分管员工进行考核,每
月一次与绩效奖金挂钩。
② 年度考核方式,以工作人员每月绩效成绩占 60%,员工自评
成绩占 5%,员工互评(或下级对上级的评价)成绩占 15%,主管副园
长或园长助理评分占 15%,园长评分占 5%(园长直接管理的管理干部
评分占 20%)。评分时需秉持公正、公平原则。
教职工的师德表现、 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采用定性记分考核法,
即被考核人自评和互评的办法 ( 考核内容见考核表 ) 。
教职工的工作实绩考核采用“定量记分考核标准” ,工作实绩考
核分为基本考核与附加奖励考核。 基本考核是针对教职工一学期每月
月度考核的平均成绩; 附加奖励考核是针对教职工在教学、 保育等工
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或发表的各类论文等。 教职工的工作实绩考核总
积分等于基本考核积分与附加奖励考核积分之和。
三、考核等级与标准
1、考核等级
教职工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 85 分以上)、称职(70-85 分)、基本称职(60-70 分)和不称职( 60 分以下)四级。其中,考核为优秀
的教师不超过被考核教师总数的 15%。
2、教职工各级职务考核为称职的标准
(1) 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评价为合格以上;
(2) 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岗位工作,且质量与效果良好;
(3) 学期工作量达到现职务额定标准。
3、 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额定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情况
之一者,年度考核可评为优秀:
(1) 教职工在师德表现、 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