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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培训学校员工奖惩管理制度DOC

资料大小:3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1/4/29(发布于山东)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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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艺术培训学校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
三、主管部门
本制度管理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四、奖励
(一)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计功、计大功、升迁或晋级、通令嘉奖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或奖状。
(二)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在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同时,注重教学方面的创新,班级升学率达98%以上。
3.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中有功,使学校财产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方面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7. 每学期(或学年)评出一个或两个优秀班组,可获得相应奖励,并授予“优秀集体”称号。
8、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五、处罚
(一)对员工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留用察看、撤职、开除。对员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同时,可以附加扣发1~3个月的绩效奖金;降级,在降级的同时,扣发4个月绩效奖金。凡受公司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只发给试用期工资;对员工的行政处理:辞退(解除合同)、开除。
1.行为规范处罚
(1)保持衣冠干净整齐,胸牌佩戴应符合公司规范要求,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等现象,违者每次罚款5元。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自调班的,不服从管理、调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无理顶撞的,罚款3元。
(2)1、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2元;30分钟到1小时,罚款5元;1到4小时,记为矿工。不执行请、销假规定,罚款2元。
(3)未经领导批准的,私自调班的,不服从管理、调配,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无理顶撞的,罚款3元。
(4)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与学生或其家长发生不礼貌行为,罚款3元。遵守“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现场管理规定,按照“6S”标准对所属区域及员工进行管理,保持清洁、优美、卫生的环境,培养员工素养。乱丢垃圾、纸屑、随地吐痰、罚款2元;在生产区域或宿舍区乱倒垃圾、杂物、脏水、剩余饭菜污染环境,罚款2元,并责令清理干净。
(4)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使用污言秽语或追逐嘻闹,讲话声量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标准,违者罚款10元。
(5)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窜岗、离岗或扎堆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也不得影响他人工作,违者罚款10元;睡岗罚款5~10元。
(6)实行日落原则,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不拖拉。违着罚款5-10元。
(7)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