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专栏 > 保险 > 保险公司 > 平安保险 > 平安i药保特种药品费用医疗保险条款PDF

平安i药保特种药品费用医疗保险条款PDF

网络客人
V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资料大小:576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1/4/10(发布于云南)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10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平安人寿[2019]医疗保险090号 阅 读 指 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平安i药保特种药品费用医疗保险产品提供特种药品费用保障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产品,我们先介绍几个保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 被保险人就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投保人就是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受益人就是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 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 下面我们举例说明本产品提供哪些保障 例子:王先生(5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平安i药保特种药品费用医疗保险(简称i药保。等 ) 待期后王先生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产生符合本主险合同约定条件下使用 特种药品的费用70万元,且上述药品未被纳入社保目录。 本例中王先生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平安人寿为保险人。 保险金 受益人 给付金额 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 王先生 70万元 以上举例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利益以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为准。 条款目录 1.我们保什么、保多久 4.2 保险事故通知 4.3 保险金申请 1.1 基本保险金额 1.2 保障区域 5.如何退保 1.3 保险责任 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4 保险期间 6.需关注的其他内容 1.5 个人信息授权 6.1 合同构成 2.我们不保什么 6.2 合同成立与生效 2.1 责任免除 6.3 投保年龄 2.2 其他免责条款 6.4 年龄错误 3. 如何支付保险费 6.5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3.1 保险费的支付 6.6 合同内容变更 6.7 争议处理 4.如何领取保险金 4.1 受益人 附表 险种简称:i药保 险种代码:1061 平安i药保特种药品费用医疗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保什么、保多久 这部分讲的是我们提供的保障以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 1.1 基本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给付比例见附表。 1.2 保障区域 本主险合同的保障区域为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 1.3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等待期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被保险人经医院1确诊2初次发生本主险合 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因该恶性肿瘤而发生特种药品3费用的,无论特种 药品费用发生时间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间隔是否超过30日,我们都不承 担给付恶性肿瘤特种药品费用保险金的责任,将退还您所支付的本主险合 同的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这3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非首次投保的,您在不迟于上一保险期间届满后60日重新投保本产品的, 无等待期。 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承担保险责任: 恶性肿瘤特种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