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首页 > 资料专栏 > 保险 > 保险经营 > 保单费率 > 国华鑫如意保险两全保险产品条款费率

国华鑫如意保险两全保险产品条款费率

华鑫世创
V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热门搜索
资料大小:1050KB(压缩后)
文档格式:WinRAR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北京)

类型:金牌资料
积分:--
推荐:免费申请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国华鑫如意两全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这部分主要讲保险合同的构成和成立
1.1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国华鑫如意两全保险
合同”
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
声明、批注、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1.2 保险合同成立
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
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周年日(见10.1)、保单年度(见10.2)、保险费约定
支付日(见10.3)和保单满期日均以本合同生效日计算。如当月无对应同一日,
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3犹豫期 从您首次收到本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请您认真
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
同,我们将会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见10.4)。自我们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
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我们保什么:这部分主要讲我们提供的保障以及保障时间
2.1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2.2 投保条件 您和被保险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投保人条件 凡年满18周岁(见10.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
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被保险人条被保险人就是受本合同保障的人,凡投保时身体健康,且符合我们承保条件的人,
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2.3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时的基本
保险金额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
2.4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等待期 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
故(见10.6)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们向您退
还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这18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无等待期
如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我们按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与保单
价值(见10.7)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其中,具体比例如下:
身故时到达年龄(见10.8) 比例
出生满28天至17周岁 100%
18周岁至40周岁 160%
41周岁至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 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
同终止
我们不保什么:这部分主要讲哪些情况下我们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3.1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
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10.9);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10.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10.11)或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照(见10.12)的机动车(见10.13);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
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继承人
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至第(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
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价值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这部分主要讲发生本合同的保险事故后,受益人如何领取保险金
4.1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多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多人时,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
益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
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变更自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
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之日起产生效力
您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除另有约定外,满期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
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
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4.2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
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4.3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身故保险金
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见10.14)、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
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和被保险人户籍
注销证明;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

满期保险金
申请
在申请满期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

4.4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因第三方责任或其他非我们的责任导致保险
事故的性质、金额无法确定的除外
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
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
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
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
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4.5 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失踪且被法院宣告死
亡,我们以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
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受益人确知其没有死亡的,受益人应于
知道后30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依法确定
4.6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
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