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嘉华苑售楼部人员薪资、提成实施办法
一、薪资
销售人员:
1、基本工资:3000元/月;
2、佣金按销售额的2‰提取
3、试用期为一个月,基本工资在试用期内按2100元计算
4、试用期员工,公司可视员工工作情况提前、推迟转正或予以解聘
二、佣金计算依据:一次性付款方式以总房价款全款到开发商公司账户、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予以结算;按揭付款方式以首付付清后贷款金额全款到开发商公司账户、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予以结算;首付分期方式以总房价款到款比例(已交款和按揭贷款)、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予以,结算结算相应比例的佣金;分期付款方式以总房价款到款比例、并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予,结算相应比例的佣金
三、佣金提成比例:
1、佣金提成比例:以销售人员销售实际商品房总价提取佣金,一次性客户在客户办理完成购房合同后,按80%的比例提取,交房完成结算剩余20%;按揭客户办理完成按揭贷款,并签订贷款合同为准,佣金按80%比例提取,交房完成结算剩余20%
四、薪金发放时间
1、底薪每个月15日发放
2、佣金每个月20号发放
计发时间以与开发商结算回款发放。并开发商已将对应佣金支付给我公司为准,
一次性与分期客户结算标准:一次性付款发放提成80%佣金,完成交房工作发放20%佣金,分期客户按回款比例发放,全部付完后,领取80%佣金,完成交房工作发放20%佣金;
按揭客户佣金结算标准: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发放提成40%,办理完成按揭贷款发放40%佣金,完成交房工作时发放20%佣金;一次性客户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发放佣金的80%,完成交房工作时发放20%佣金
五、佣金结算原则
1、退房:退房情况发生时,该笔交易做无效处理,佣金提成不予结算,若佣金提成已经发放,已发佣金提成从下次佣金提成中扣除
2、换房:发生换房情况时,根据前后房屋总价价差具实结算,多退少补;已发放佣金大于换房后的实际佣金,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扣除;已发放佣金小于换房后的实际佣金,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补足
六、离职员工佣金结算
1、正常离职的员工依公司及部门规定办理了相关的离职手续,剩余薪金、佣金按如下规定发放:
销售人员辞职或解聘,底薪根据当月实际工作天数结算
以签署买卖合同作为计发佣金的依据
佣金发放的时间以正常结算佣金时间为准,销售现场可以通知离职员工到时领取未发放的底薪和佣金
对在离职前合同进入报备流程的,按揭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发放提成40%,办理完成按揭贷款发放40%佣金,一次性付款单元已经备案的按80%计发,其余20%计发给跟进客户服务的销售人员佣金
2、对未按上述正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而自动离职的员工及因严重触犯公司纪律被辞退的员工,剩余佣金一律不再发放
3、如员工离职后发生利用在工作期间掌握的资源、资料作出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或遭到协作公司的相关人员及客户的投诉的;及其它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的,公司没收全部的剩余应发佣金,作为部门公佣,没收决定由销售经理提交书面意见,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八、末位淘汰制
连续3个月业绩末位,自动转为试用期员工
嘉华苑销售部
具结书
本人完全理解本手册内所有文字所表达的意义,并明白本人所应遵循的管理制度及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益,以及相应的奖罚条例,充分理解并自愿据此履行
具结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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