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主要介绍了人事培训调动及各类表格汇编,是基层人事主管的工具之一。
人事管理制度(一)
为规范企业人事管理,加强人事调动、定岗定员等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 定岗定员定编管理
(一)岗位划分
定岗定员定编根据岗位性质划分,可分为生产岗位定编、非生产岗位定编二部分。
(二)岗位确定
1、生产岗位:由总工程师主持,技术处、人力资源处、分厂厂长、厂区经理等共同讨论、审核确定。
2、非生产岗位:对于分公司后勤、职能处室、总公司后勤等非生产岗位的确定,由常务副总主持,行政副总、人力资源处、分厂厂长、厂区经理、职能处室负责人等共同讨论、审核确定。
(三)人力控制
1、各单位定岗定员定编一经审核批准后,则予以张榜公布。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
2、因严重违章违纪被总公司调岗开除、有效批准的病事假、休产假、休工伤、总公司调动等正常情况,按原有程序执行。
3、分公司内部制订的上交、超期停工、违纪违规调岗制度不得与总公司制度相抵触,须到人力资源处备案。
4、各单位上交职工、超期停工、违纪违规调岗申请须经月度调动例会批准后,方予以执行。
5、对于双重管理岗位工种,安全监察调度处负责特殊工种人员的业务管理;技术处负责化验员、工艺员、关键工序人员的业务管理;质量处负责质检员、内审员、质管员的业务管理;电仪处负责自控设备校准人员的业务管理;设备技改处负责设备管理员、保全工的业务管理。
6、各单位统计负责每月《人员月度动态统计表》上报工作,报表须填写清楚、准确、真实无误,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前后月份人员数须有因果承接关系。同时,各单位统计须将《人员月度动态统计表》交与质管员,以便于质管员掌握人员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