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锦纶子集团
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1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1
第四章附则 3
总则
为规范子集团投资审批程序,加强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落实各级责任制,以便化解风险,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投资项目主要是指由子集团以及下属单位进行的基本建设或对外投资项目。
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办公场所等土建项目等。
对外投资项目,包括对外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对外长期投资(股权、债权)、企业兼并收购、合资联营等。
其他投资项目,指上述两项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项目等。
本制度适用于子集团总部以及对下属单位的管理。
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子集团对于基本建设项目、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投资项目实行总部集中决策,统筹管理。子集团总部拥有各项投资项目的决策权,各下属单位的投资项目必须报经总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子集团对于投资项目纳入预算管理,总部及下属单位立项的投资项目必须编制项目预算,并报经子集团财务部审核后,由子集团总裁最终审批同意。投资项目预算经子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各单位可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实施,但是在投资项目资金支出时还必须报经子集团财务部审核,然后由子集团总裁最终审批。
所有预算外投资项目必须经子集团总裁审批后方可实施;子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投资项目在资金支出时还必须经子集团总裁审批同意。
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立项单位下达投资意向:立项单位负责人根据需求或子集团总部的指令性计划,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
立项单位开展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承接人根据要求,进行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立项单位组织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评审:立项单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组织评审,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编制项目投资预算。
子集团总部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
总部立项的投资项目:子集团总裁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评审报告》、《项目投资预算》等资料,以及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决定是否审批同意该投资项目。
下属单位立项的投资项目:下属单位立项的投资项目,经下属单位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评审报告》及《项目投资预算》报送子集团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最后经子集团总裁批准立项。
投资项目具体实施
投资项目经子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各单位就可具体实施投资项目。
立项单位草拟投资项目合同,经子集团财务部及其委托的法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审核同意后,各立项单位方可签订项目投资合同。
投资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管理
各单位对于投资项目的资金支出纳入下月资金预算,报经子集团财务部等部门审核,子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执行。
投资项目实际付款审批
各单位投资项目实际资金支出时,必须经子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
总部立项的投资项目,付款申请经子集团财务部审核后,报经子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
下属单位立项的投资项目,付款申请经下属单位财务部门审核,下属单位总经理签字后报送子集团财务部审核,最后由子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
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
总部立项的项目由子集团财务部将投资项目文档归档;下属单位立项的项目由下属单位财务部门归档,子集团财务部备案。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由子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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