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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一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DOC

资料大小:10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6/9/28(发布于江苏)

类型:积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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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董事长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江苏天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长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江苏天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董事长全面主持董事会工作。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第二章董事长的职权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章董事会授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授权原则以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为出发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运行的实际需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一定范围内处理日常性事务,同时授权其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以及影响公司正常运转、影响股东及公司利益的事件。授权内容对公司经营运作有监督职权。凡总裁办公会议通过的各项决定应于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纪要报告给董事长;董事长就各项业务活动或会议决定,有权向总裁提出建议;董事长有权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工作;董事长有权通过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运作进行审计监督,包括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监督。对交易金额不超过万元的,授权董事长组织管理层讨论决定,该“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审批总裁所有借支及报销。审批其他董事的所有借支及报销。根据经营需要,签署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向总裁和公司其他人员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根据董事会决定,签发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文件。审核和修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公司对参控股公司推荐董事、监事。董事长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应当授权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第四章附则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工作细则接受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前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凡与本工作细则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工作细则执行。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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