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专栏 > 经营 > 管理工具 > 管理制度 > 巴蜀江油燃煤发电公司档案、图书借阅制度DOC

巴蜀江油燃煤发电公司档案、图书借阅制度DOC

资料大小:6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6/9/1(发布于云南)
阅读:3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15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巴蜀江油燃煤发电公司档案、图书借阅制度DOC”第1页图片 图片预览结束,如需查阅完整内容,请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现场指挥部
档案、图书借阅制度
一、所属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档案时需办理相关手续,遵守档案借阅制度,即可借阅利用档案。
二、借阅档案时,必须出示有效的工作证件,非指挥部职工原则上不能借阅档案,特殊情况时,可由指挥长(副指挥长)批准。
三、法律凭证类贵重档案如:重要合同、重大事项协议……,正本原则上不能外借,如确因工作急需必须借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时须将借出的档案复印件留档案室备案,并交200元以上的抵押金,方可借出,档案用完后应立即归还档案室。如发现丢失或损坏应马上报告保卫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四、借阅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如因工作需要,应办理续借手续。
五、对于超过借阅期限的档案材料,档案人员应及时催还,对于划定密级的档案材料在节假日期间应交回档案室保存。
六、凡借阅档案者,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拆卷、污损、撕裂、抽换、涂改、擅自提供他人、抄录公布、伪造、出卖、携带出境、销毁和丢失。如有违犯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处理。
七、职工离退休或调离指挥部时,应归还所借档案和保密本,并经档案室签字方可调离。
十一、本公司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阅利用档案时,须持有关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在保密委员会监督下,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借阅时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范围及标准予以收费。同时,如确属急需时,除履行审批手续交费外,还要根据所借档案的贵重程度收取100~10000元的抵押金,待档案归还验收后如数返还。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