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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集团公司总部组织结构、部门职责、部门权责除集团公司董事局另有规定外,均应依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
第三条集团公司总裁由集团公司董事局任命,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任命由总裁提出报董事局批准
第四条集团公司总部设下列职能部门:
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企业文化部、行政保卫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
第五条集团公司职能主管部门实行单一首长负责制,各设主任或部长1人,不设副职。主任或部长由集团公司总裁任命,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集团公司行政总监、财务总监可以兼任部长
第六条集团公司下设煤炭事业部、房地产事业部。全家乐超市发展到一定阶段也可设立事业部。煤炭事业部、房地产事业部、全家乐超市另行制订组织规程,明确各自的组织结构、部门职责与部门权责划分
第七条集团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置各种委员会,以解决横向协调方面的问题。委员会的人选由总裁核定
集团公司组织系统如下图: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总裁办公室职责如下:
(一)安排集团公司总裁、总监工作日程,安排领导公务活动
(二)安排集团公司会议、总裁办公会、集团公司例会并负责记录
(三)负责公司会议议定事项与专项事务的检查、督办
(四)起草集团公司有关文字材料
(五)负责集团公司文件的审核、编号、转签、打印、发放、归档及上级或下级行政文件的传阅与督办
(六)保管集团、集团公司、子公司印章与法人印章,管理介绍信和传真的收发、传递工作
(七)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公关接待活动
(八)处理和协调集团公司与地方政府部门等外部关系
(九)管理集团公司招待费用支出
(十)管理集团公司文书档案。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