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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创越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汇编PDF(233页)

资料大小:1021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5/4/13(发布于湖北)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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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佛山市南海区创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部文件创越字[2012]第001号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2、因职责履行不当或管理不善,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 3、违反授权管理规定,出现“授权人违规授权,授权不当,越权授权”、“被授权人越权审批”、 “未获授权的人违规用权”、“授权人明知被授权人越权而不加制止”等情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出现 重大不良影响或使损失、不良影响扩大的; 4、在制度管理过程中的其他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 第十条投资管理 1、故意重复申报; 2、将无任何投资经济利益的项目申请立项; 3、将整体总项目化整为零,扩大整体投资额; 4、对投资项目申报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审查投资项目的必要性、迫切性,胡乱申报; 5、以虚假失实数据误导公司决策引起错误投资; 6、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故意与第三者串通对项目实施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行 为; 7、严重不负责任,放松对使项目实施的过程监控,使项目实施数量、质量、工期、价格等与合 同规定严重偏离,给公司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 8、在投资管理过程中的其他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 第十一条招投标管理 1、未按规定程序对项目进行招标、议标的; 2、与投标单位串通报价等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招标、议标,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3、选择承建商时,隐瞒重要事实或弄虚作假,导致质量无法达到要求,给工程质量带来严重影 响或造成潜在威胁的; 4、泄露机密导致公司损失; 5、对招标、议标过程严重不负责任,走形式,轻易定价,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浪费的; 6、在招投标管理过程中收受投标单位或相关人员礼品、礼金,有索贿受贿行为的; 7、在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导致公司损失的不当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 1、违反《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未经审查擅自对外签署合同; 2、不符合合同而以合同名义对外发出要约; 佛山市南海区创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部文件创越字[2012]第001号3、不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核、审批、签署合同; 4、不按规定严格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5、擅自对外发出“有效”空合同,或串用、错用合同文本,以口头合同代替书面合同且不补签 书面合同; 6、对外实际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尚未完结的合同,且不补办有关手续; 7、与第三方串通以“假合同”骗取项目审批造成损害的; 8、在合同管理中的其他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 第十三条工程管理 1、监理公司质量把关不严,或存在与乙方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项目管理人员未及时制止 和纠正,并采取相应措施的; 2、对承包单位违反承包条款进行分包和转包行为,未及时制止的; 3、非公开场合,收受施工单位礼品礼金的; 4、施工单位不具备开工条件而允许开工的; 5、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或未达验收要求,进行验收签证的; 6、违反公司规定流程进行项目申报或越权增减、变更施工项目和工程量以及材质选用的; 7、施工单位虚报变更工程或变更工程量不实,而未发现或发现不汇报或制止的; 8、不能如实记录和证明施工质量、进度等情况,造成乙方违约无法追究其责任的; 9、设计质量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直接损失20000元以上的); 10、工地现场不合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11、竣工验收资料不全,导致不能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严重拖期的; 12、提供虚假证明,造成违反结算规则和合同条款进行支付的; 13、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其他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 第十四条印章管理 1、没有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的; 2、印章保管人单独或与第三者串通出具虚假的法律证明、担保文件的; 3、于虚假合同、协议上加盖印章; 4、加盖印章时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审查有关材料而出现严重过失,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损 害的。 5、在印章管理过程中的其他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 佛山市南海区创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部文件创越字[2012]第001号第十五条资财管理 1、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挪用、私分公司资金、实物的。 2、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对业务部门经办人员给出的各项付款申请、专用报销申请、验收票证 (发票、汇票、支票等)申请故意放松审查或严重过失,使违反财务审批、付款流程和制度的得以审 批,导致公司资金不必要流失且损失难以收回的;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侵吞、盗窃、诈骗等手段占用公司资产的; 4、在经办物资采购、广告制作中,采用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以少充多、以无充有等手段侵占 公司财产; 5、为了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利用手中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 6、在资财管理过程中的其他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 第十六条营销管理 1、违反销售政策、销售制度、销售合同规定或擅自向客户作出不实承诺的; 2、违反销售提成工资发放等管理规定,弄虚作假、擅自截留等损害公司利益或销售人员利益的; 3、在宣传广告活动、策划委托活动、促销活动等过程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个人利益的; 4、在销售过程中,违反公司营销策略、控盘策略,编制虚假信息骗取业主钱财(定金、转手费 等),给公司声誉带来损失的; 5、销售人员参与炒楼谋取不当利益的; 6、在营销管理过程中的其他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 第十七条客户服务管理 1、交楼验收时,工程质量和遗漏工程问题解决不及时,引起业主投诉的; 2、维修服务工作不能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导致业主投诉的; 3、客户接待和咨询服务工作质量和态度引起投诉的; 4、客户来访来电以及公司处理答复记录不全引起服务事项遗漏、延误处理的; 5、未按公司规定流程操作,引起客户投诉和索赔责任的; 6、处理客户投诉问题,协调配合工作不力的; 7、在客户服务和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其他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 第十八条其它 1、各类财物性、服务性以外开支项目(包括广告制作、价目表印刷、模型制作、设备工具采购、 设备维修工程等)实施中未按规定验收标的物,致使标的物无法正常使用或与原定标准相差甚大的; 佛山市南海区创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部文件创越字[2012]第001号2、违反规定收受回扣或索取回扣或损害公司合法利益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的; 3、无根据克扣他人工资或损害他人利益,为自己或第三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害、不良影响,造成公司、对方或第三方合法经济利益损 失的; 5、与第三方恶意串通实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行为或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6、下属故意超越职权、违法乱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对主管领导的失职、误职一 并追究; 7、有关人员违反档案管理规定,造成包括各项工程技术资料、销售合同、财务凭证等公司重要 经营档案出现遗失、错乱、无法查找等事件,由此造成公司其它经济利益损失的,加重处罚; 8、其它违规违法情形,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较大不良影响的。 第十九条临时授权期间发生的责任事件,由被授权人承担首要责任。 第二十条对违反公司基本制度及其它相关制度的业务运作流程开展经及时发现,未发生损害 事实不适用责任追究,仅对经办人每次处以50至300元工资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处罚程序如下: 调查(总经理授权人)→提案(总经理授权人)→起草处理决定书(总经理授权人)→审核(行 政人事部经理、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较重大的报送集团总经理审批)→公布(或送达被处罚 人)→无异议交执行(行政人事部、财务) 第三章责任追究适用的幅度比例 第二十二条根据责任大小直接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一定比例处罚。 1、首要责任(在违规事件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1%~15%; 2、主要责任(积极、主动参与违规行为的)1%~10%; 3、次要责任(参与违规行为的)1%~5%; 4、领导责任(对违规行为根据其管理职责应发现而没有发现或已发现而未报告并未采取措施予 以制止)1%~10%; 5、根据经济损失额大小,兼顾处罚效果和可执行性,可按具体情况适当超出以上1~4条比例, 由总经理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