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第一章 保险经纪人概述一、保险经纪人的概念: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二、保险经纪人的组织形式: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三、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五、保险经纪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在工商登记起20日内按资本或出资2%缴存。六、保险经纪人制度是在英国形成、发展、成熟起来的。七、保险是从海上发展而来的,起源于14世纪。八、1347年签发的船舶航运保险契约是迄今发现最古老的保单。九、1865年5月25日。我国第一家自办的保险机构——上海义和公司保险行。十、1936年12月上海市保险业经纪人公会成立,公会章程共9章27条。十一、1944年6月国民政府财政部频布了《保险业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登记领证办法》。十二、1949年7月制定《上海市保险经纪人佣金限制办法》。十三、1995年频布实施《保险法》。十四、1998年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十五、1999年12月16日,中国保临会批准北京江泰、上海东大和广州长城三家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筹建。十六、保险经纪人的特点:(一)、提供的业务范围广,服务专业性强;(二)、保险经纪人要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三)、保险经纪人必须接受投保人的委托,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按照投保人的要求进行业务活动;(四)、对保险经纪人的报酬支付方式多样化;(六)、对保险经纪人的市场准入条件及监管要求较高。十七、保险经纪市场的特征:(一)业务量大,市场份额高;(二)主体众多,竞争激烈;(三)市场集中度高,国际化程度高;(四)制度成熟,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并重。十八、保险经纪人的主要分类:(一)直接经纪人:1、人身保险经纪人;2、财产保险经纪人。(二)再保险经纪人十九、直接保险经纪人是指介于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直接接受投保人委托的保险经纪人。二十、再保险经纪人是指促成再保险分出公司与接受公司建立再保险关系的保险经纪人。二十一、保险经纪人的宏观作用:(一)有利于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二)有利于保险市场机制的完善;(三)有利于规范保险市场竞争;(四)有利于保险中介市场的完善与发展;(五)有利于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二十二、保险经纪人的微观作用:(一)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作用1、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2、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安排保险计划和协调索赔。 1)选择保险人;2) 协助投保人 ;3)保险期内服务; ①直接保险采购服务②再保险采购服务③保险经纪增值服务④专业索赔协助服务。(二)对保险人的作用 1、扩大保险要求;2、降低保险销售成本;3、促进产品创新保险经纪业务运作一、保险经纪业务可以分为财产保险经纪业务和人身保险经纪业务。二、保险经纪业务又可以分为直接保险经纪业务和再保险经纪业务。三、保险经纪业务范围:(一)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以及办理投保手续;(二)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的进行索赔;(三)再保险经纪业务;(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四、财产保险经纪业务:(一)财产保险经纪业务概述;(二)财产保险经纪业务案例 : 1、案例介绍;2、业务处理;3、案例启示。五、人身保险经纪业务:(一)人身保险经纪业务概述;(二)人身保险经纪业务案例控制保费成本,提供管理服务,提供合理建议,维护被保险人利益:1、案情介绍;2、业务处理;3、案例启示。六、再保险经纪业务:(一)再保险经纪人对原保险人的业务 1、选择最佳的再保险买方;2、商定再保险价格和其它分保条件;3、提供各种技术咨询服务;4、协助办理理赔事宜。(二)再保险经纪人对再保险人的业务 1、提供质量良好的业务渠道;2、充当双方之间的信息传递中介。(三)再保险经纪人的风险防范计划创新。(四)再保险经纪业务案例 1、案情介绍;2、再保险经纪人的前期准备工作;3、确定临时分保比例,手续费等条件1)协助原保险人拟订初步分保方案;2)发出分保邀请函和分保条;3)协调;4)确认。4、分保费保费及佣金的支付。七、保险经纪人进行展业宣传的目标是通过了解和满足人们的保险需求和愿望树立形象, 提高自己的市场占有率获得经营效益。八、保险经纪人的客户基础可划分为小型商业保险购买者和大中型商业保险购买者。九、确定客户基础之后,保险经纪人要尽力掌握客户有关资料,接近客户与客户进行沟通,促成委托协议书的签订。十、保险经纪人作为投保方的顾问,要向客户提供防灾、防损建议,提出多种风险管理方案供客户选择,防患于未然。十一、制定保险方案:(一)充分考虑客户的需要;(二)既要全面筹划,又要有所侧重;(三)向客户如实介绍保险方案有关内容。十二、保险经纪人应就保险方案向客户指定的保险人进行询价或招标,确定最终保险人。十三、保险经纪人协助索赔时最基本的职责:(一)迅速向保险人递交出险通知书;(二)提醒被保险人注意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三)安排索赔申请;(四)确定公估人,告之公估人作用;(五)协助被保险人准备有关文件;(六)必要时参加事故勘验,索赔谈判等工作。十四、保险经纪人对保险的评估主要包括:服务质量、承保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