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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时间
20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具体阶段划分如下:
第一阶段:7月1日——7月15日,共计15天,完成市场目标15%;
第二阶段:7月16日——31日,共计16天,完成市场目标40%;
第三阶段:8月1日——8月15日,共计15天,完成市场目标70%;
第四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共计16天,完成市场目标100%。
三、活动目标
活动期间,新单趸交保费实现10000万元,10年期及以下首年期交保费实现2105万元,个险渠道10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1600万元,短期意外险390万元。月均举绩人力(期交1000元或短险600元)986人,各单位具体目标见附件。
四、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采取对抗形式,对抗安排如下:
对抗战区
对抗单位
第一战区
XX
阳谷
城区银保部
第二战区
XX
XX
第三战区
XX
XX
第四战区
XX
XX
第五战区
收展部
营销部
开发区
考核保费计算方式为:10年期以下首年期交保费×30%+个险渠道10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100%+短期意外险保费×100%
其中XX养老年金、个人养老分红型、鸿瑞、新简身险不计入期交考核;学平险不计入短期意外险考核。
(一)公司对抗
以达成本活动新单趸交保费为前提,按照各单位考核保费达成比例决定胜负。
(二)渠道对抗
按照考核保费达成比例,确定对抗单位相对应渠道的胜负。其中第一战区城区银保部不参与渠道对抗;第五战区由于只有营销部具备团险渠道,其团险渠道胜负按照全市团险渠道达成比例的平均数确定胜负。
五、激励措施
(一)单位激励
1、阶段对抗胜负激励
每阶段结束后,根据公司对抗结果(按生效数据统计)由对抗负方赴胜方单位参加阶段对抗分析会,对抗负方向胜方敬献“七八联动 谁与争锋”胜方红旗及不同价值的“礼品”,“礼品”价值由市公司监督验收;对抗胜方向对抗负方颁发“七八联动 谁与争锋”负方黄旗。
“礼品”价值以500元为基数,每失败一次“礼品”价值增加500元。
对抗由三个单位组成的战区,第二名不颁领红黄旗和礼品。
2、决战胜负激励
(1)荣誉激励
活动结束后,以达成本活动新单趸交保费为前提,按各单位考核保费达成比例高低决定胜负,授予完成比例第一名的营业单位“七八联动 谁与争锋霸主”荣誉称号,颁发锦旗一面;授予完成比例第二名的营业单位“七八联动 谁与争锋英主”荣誉称号,颁发锦旗一面。
对于获胜的营业单位授予“七八联动 谁与争锋胜方”红旗。
对于获胜的销售渠道授予“七八联动 谁与争锋**渠道胜方”红旗。
对于未全面达成新单趸交保费、个险渠道10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目标,对抗失利且排名后两名的单位经理给予黄牌警告;对于未达成本渠道考核保费目标,对抗失利且排名后两名的分管销售渠道经理给予黄牌警告。
(2)费用激励
以全面达成本活动新单趸交保费目标、个险渠道10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目标为前提,对于达成本活动考核保费目标100%(含)以上的单位,按照考核保费的3%奖励2011年度非人员经营管理费用指标;达成本活动考核保费目标80%(含)-100%的单位,按照考核保费的1.5%奖励2011年度非人员经营管理费用指标。
活动结束后,月均举绩人力指标未达成的单位奖励比例扣减0.5%。
(二)英雄排名赛
1、活动结束后按考核保费高低进行排名,取前10名,授予“七八联动 谁与争锋黄金英雄”荣誉称号,颁发“福满金山”招金山一座,奖励异地总经理荣誉宴,并与省公司领导合影留念。
2、活动期间,五年期及以上佣金类期交单件缴费在5万以上的,非佣金类期交单件缴费在10万以上的,趸交保单单件保费在20万以上的,奖励异地总经理荣誉宴,并与省公司领导合影留念。
以上获奖人员短险必须达到1200元,每人仅奖励一个名额,不重复奖励。
六、经营策略
(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大执行力度。
此次活动关系全年目标能否顺利达成,也是对各级管理人员的政治觉悟、执行能力、履责水平的检验,各级管理人员作为目标的第一责任人、执行人,务必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不留退路。活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市公司的各项推动措施,强化执行效率与执行效果,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应有成效。本次活动中,各级管理人员要靠前指挥,靠前追踪。对于单件保单年缴费5万以上的,由各单位职能部门经理负责追踪,单件保单年缴费10万以上的,由各单位分管经理负责追踪,单件保单年缴费20万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