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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现有收展人员转任办法(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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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办法 收展人员
资料大小: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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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0/4(发布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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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现有收展人员转任办法
为使现有收展人员转任《区域制收展人员管理办法》中的收展系列人员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任基本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学历为大专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入司时间3个月以上;
3.最近3个月FYC≥1500元,保单持续率≥92%;
4.最近3个月无有效投诉;
5.通过转任考试。

对不符合以上转任基本条件者,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可转为相应职级的营销员。

二、转任对照表
按AMIS中现职级及年资进行转任,转任对照表如下:
现职级
业务主任(6个月以下)
业务主任(6个月以上)
业务经理
高级业务经理
转任职级
收展员
收展主任
高级收展主任
资深收展主任
见习组经理
组经理
备注
转任人员的学历若在大专以下,不得转任主管;原为保全主管的人员可优先转任收展主管。

三、转任流程
1.收展人员填写转任申请表;
2.基层公司与个险销售部共同审核;
3.转任考试;
4.定级转任。

四、转任期考核
1.日常考核等同于各职级收展人员;
2.考核时,转任时间未满一个考核周期,则顺延一个考核期;虽转任未满一个考核期,但连续三个月的日常考核都在称职以下,则提前进行降级考核直至取消收展员资格。

五、转任后待遇
1.收展人员转任后的薪资待遇按转任后的相应职级执行。

2.收展人员转任后的年度展业奖标准:转任收展人员后的FYC总和/相应的月份*12个月,再对应年度展业奖标准核发。

六、其它
收展人员转任新办法中的收展系列人员后,原福利待遇一律终止,并服从公司的统一调配与续收件的重新分配。

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
原收展人员转任申请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营业单位
工号
职级(amis)
任职时间
拟转任职级
考核期指标状况
1.任现职时间 月;
2.个人最近个月累计FYC元;
3.个人最近个月保单持续率为 %;
4.个人最近个月有效投诉为 件;
5. 是否通过转任考试。

申请人签名:日期:
直接主管意见
签名: 日期:
收展区部经理意见
签名: 日期:
个险销部部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