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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条件
上半年签约代理人:在当年12月份明星俱乐部会员评比中获得“明星会员”称号且连续月为6个月及以上的代理人。
下半年签约代理人:在次年6月份明星俱乐部会员评比中获得“明星会员”称号且连续月为6个月及以上的代理人。
注:以上入围人员中,不包含竞赛期间曾经获得连续6个月及以上“明星会员”称号,但评比时已中断的代理人。
奖项设置
会长(1人)
获奖条件:竞赛期内累计FYC排名第一的代理人。
副会长(4人)
获奖条件:竞赛期内各片区累计FYC排名第一的代理人。
持续新秀奖(60人)
获奖条件:竞赛期内各片区累计FYC排名前15名的代理人(不含会长、副会长)。
奖励办法
上半年签约且入围的代理人参加次年总公司举办的春季峰会,下半年签约且入围的代理人参加次年总公司举办的秋季峰会,会议内容包括表彰、分享及高端培训等;
相关说明
“明星会员”的统计口径详见《“明星俱乐部”会员评选办法(2014版)》;
“累计FYC”:
“FYC”指初年度佣金,即代理人销售保单于第一保单年度内所支领的佣金。初年度佣金=有效新契约保费*初年度佣金率
上半年签约代理人: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承保,次年1月5日前客户签收,14日前回单录入系统,且犹豫期未退保保单的FYC。
下半年签约代理人:指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间承保,7月5日前客户签收,14日前回单录入系统,且犹豫期未退保保单的FYC。
2014年分公司明星部组提升方案
竞赛目的
推动明星部组数量增长,强化绩优队伍沉淀,推动组织发展。
竞赛时间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每自然季评比兑现一次。
竞赛对象
各二级机构
奖项设置
每季度“明星俱乐部”明星营业部和明星营业组评比结束后,按照分公司各季度获得明星营业部和明星营业组的实际数量与2013年同期数量进行比较,对超过部分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为分公司营销业务部。具体奖励标准为:
明星营业部:每增加1个,奖励2000元;
明星营业组:每增加1个,奖励1000元。
相关说明
明星营业部和明星营业组的评比规则以《“明星俱乐部”会员评比办法(2014版)》为准。
明星会员保费统计口径:当月承保,次月5日前客户签收,14日前回单且犹豫期内未退保的新契约标准保费。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于总公司个人业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