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文的研究工作分为文献综述、理论分析、实证检验和政策建议四个部
分:
文献综述部分回顾和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关于盈余管理概念、动机和行为
方式的研究成果;也梳理了我国学者关于上市公司利用两类金融资产进行盈
余管理的研究成果。为后文的实证研究提供了理论背景和现实基础。
理论分析部分以委托代理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从会计准则角度分析了上
市公司利用两类金融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也分析了两类金融资产会
计处理的差异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方式。为后文的实
证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理论支撑。
实证检验部分从两类金融资产初始分类动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确定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动机三方面提出了假设,运用描述性分析、
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和多元概率比回归模型(Probit模型)等分析方法探讨了
两类金融资产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动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的影响因素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俜交易的动因。实证结果表明:上市公司
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初始分类时,会受到相关流动风险水平、增配动机、收益
平滑动机和公司规模的影响;上市公司在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价
值时考虑当前的盈利状况,使本年度最终盈余维持在管理层“可接受的水平”;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出售会受到利润平滑、减少亏损或扭亏等动机的影响。
政策建议部分在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金融资产相
关会计准则的建议。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盈余管理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要求上市公司全面
执行。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包括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16项对旧准则的修订,以及22项新发布的会计准则。其中,新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以下简称CAS22)明确将金
融资产分为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
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②持有至到期投资;③贷款和应收款项;④可供出告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的金融资产分类中,第一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会计实务中使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和第四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均釆用公允价值计量,但是两类金融资产在划分时,
并没有明确的界限。根据新准则及其指南,对于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且到期
日不固定的金融资产,既可能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也可能划分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由此可以看出,在初次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告金融资
产时,两类金融资产的分类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更主要是取决于上市公司管
理层的意图及公司的投资策略等。更重要的是,新准则并未给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一个全面的定义,而是把它定义为除其他三类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限定条件的不明确给上市公司管理层不小的盈余管
理空间。
根据CAS22,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均采用公
允价值,但两者对于企业净利润的影响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